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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程序及材料要求

来源:日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21-11-29   【

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

  (一)注册申报。申报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单位申报人员登录以上平台,注册个人账号,申报卫生技术人员在“申报系列”选择“卫生技术(2021版)”进行填报,申报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在“申报系列”选择“基层卫生技术”填报,系统自动生成《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二)单位推荐。单位成立7人以上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成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其中在一线专职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应占到80%以上。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员(含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的)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拟推荐申报人选名单。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的提名,研究确定推荐申报人选,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认推荐上报。

  (三)逐级审核。单位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推荐人选纸质材料与电子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提交电子信息,并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呈报部门对所属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集中上报。

  (四)集中确认。日照市卫生技术职务资格副高级评审委员会和日照市基层卫生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申报材料集中确认,对审核合格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进行统一编号,并通知呈报部门。呈报部门负责组织申报人员打印本人带有统一编号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系统导出,A3纸型双面打印)和《信息确认表》(基层卫生技术提报,系统导出,A4纸型打印)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备查。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人员提交材料

  1.提交统一编号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6份,申报基层卫生技术的另提交《信息确认表》6份。

  2.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指同级别),提交《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原件一式4份、统一编号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4份。

  3.申报平转专业或非企事业单位转岗的,提交单位出具的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4.提交《“六公开”监督卡》1份,《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单位专家委员会推荐表》1份。

  5.提交全日制学历、评审依据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 份。专科起点的本科,需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丢失的,携带人事档案中学历部分备查,同时提交本人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单位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6.提交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复印件1份及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原件,复印件1份。

  7.执业注册类别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专业的申报人员提交相应的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申报护理专业人员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8.提交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9.提交《城市医生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或《城市医生免于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审核表》原件。按鲁卫人发〔2010〕5号文件规定,申报人员是未纳入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范围城市医生的,如完成一年及以上卫生支农工作,可提交《城市医生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原件,复印件1份。相关材料需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医务科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

  10.基层卫生技术申报人员提交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医务科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11.申报人员有行政职务的,提交任命文件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申报的,提交《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8〕71号)规定的审批手续原件,复印件1份。

  12.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2016-2020年度以及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间其他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

  13.提交经单位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1份。

  14.执业类别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专业且有病房的申报人员,提交能够充分体现申报人任期内专业技术水平病历5份(PDF格式,按“申报专业+单位+姓名”格式命名);无病房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病房工作证明。

  15. 关于工作量的统计: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人申报相应专业工作量情况的统计、核实、公示等工作。具备获取全数据条件的专业,即作为必须数据;不具备获取全数据条件的专业,应制定量化工作方案,明确统计办法,报市卫健委审核。严格落实公示要求,确保推荐参加申报人选达到国家规定专业工作量要求。提交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6.经组织安排参加援外、援疆、援藏、援青、扶贫协作重庆、一线疫情防控工作的,以及符合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条件的,据实填写情况,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17.成果代表作:

  ①有论文或著作的: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代表性论文或著作原件,复印件1份。论文和著作累计提交不超过3件。论文复印封面页和论文全文,每篇论文分别装订成册;著作复印封面页、编委会页、目录页和封底页,每篇著作分别装订成册。在医学中文杂志刊发的,须具有CN-R刊号,提交时同时提供在中国知网、维普数据库或万方数据库等主要网络数据平台的论文在线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内容应包含论文题目、作者名称、作者所在单位、发表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打印页面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SCI收录的文章,须提交具有相关检索资质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同时提交论文的中文译本1份。所提交的论文材料本人必须做出真实撰写的承诺说明,由所在单位核实盖章。

  ②有科研或专利的:累计提交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获奖的应同时提交项目鉴定表或结题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及获奖公报(光荣册)原件,复印件1份。通过鉴定的须提交项目鉴定表,且项目鉴定表课题承担人一页应有鉴定部门的公章,已结题的提交结题相关材料。已结题的立项类科研成果须提交相关立项材料。

  ③有学术兼职的:提交证书和文件原件,复印件1份,提交

  学术兼职累计不超过2项。

  ④有表彰奖励的:提交证书、文件原件,复印件1份,提交表彰奖励累计不超过2项,须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授予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表彰奖励。

  ⑤有承担临床教学任务情况(含中医师带徒)的:提供由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公章的证明1份。承担临床教学任务限于指导进修医师、带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医学实习生,提交累计不超过2项。有中医师带徒的,提交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印发的、能够证明建立师承关系的正式文件,复印件1份。

  ⑥有手术视频、护理案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科普作品等其他成果代表作的:提交代表作原件、复印件各1份,累计提交不超过5件。

  手术视频等影音形式成果,内容应能够充分展示申报者本人在开展专业工作中具备创新性能力或水平,按“申报专业+姓名+成果名称”格式命名,提交电子版1份。

  提交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代表作,应为在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策过程中切实发挥了重要参考作用的报告,经所在单位同意、参考决策部门(单位)盖章确认。

  (二)呈报部门提交材料

  1.送审报告1份。主要说明本年度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申报人员数量等内容。

  2.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呈报部门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职称政策倾斜的项目”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按序号、姓名、统一编号、单位、申报专业、申报级别、申报倾斜政策依据等内容填写。

  4.申报人员全日制学历、评审依据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装订成册1本。

  5.呈报部门所属申报单位相关信息确认表1份,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申报单位是否具有到基层服务或对口支援任务的证明材料。

  6.申报人员的送审材料,装入评审档案袋,封面上注明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申报专业、晋升职称资格。

  (三)有关表格内容填写说明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有关内容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工作单位”名称须与公章一致。

  2.“现职称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称的时间。

  3.“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学历。评审依据学历的专业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的学历填写分别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大专(中专)专业证书不属于国家承认的学历。

  4.“专业工作量”:申报人员按照申报专业结合自身情况,据实填写。填写的数据应与上传山东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一致。

  5.“成果代表作”:填报任现职以来的成果情况。

  6.“论文著作”:

  (1)“论著 名称”:先注明是“论文”还是“著作”,然后填写论著 名称。如“论文:《××药物治疗××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2)“杂志或出版社”:填写杂志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3)“作者位次”:是著作的,按照“主编、副编、参编、通讯、并列”选填;是论文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写法,如: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

  (4)“刊号或书号”:医学中文杂志只填写CN号;经SCI收录的医学专业论文填写ISSN号。

  (5)“出版时间”:填写期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 。

  7.“科研专利”:

  (1)“名称”:填写科研或专利的全称;不接收未结题、未鉴定的科研材料。

  (2)“作者位次”: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写法,如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省级以下科研主要完成人指前 5位人员。

  (3)“成果名称”:填报由评鉴单位作出的评定鉴定结论, 按“政府奖励、行业奖励、国家专利、其他”选择填报;没有获得政府、行业奖励的科研,但已经结题或鉴定的,填报“其他”。

  (4)“成果等次”:填写成果名称获得的等次,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他”、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选择填报。

  (5)“级别”:根据情况填写“国家 级、省级、市级、县区”。

  (6)“来源”:填写“自选”或“立项”。

  (7)“评鉴单位”:获得奖励的,填写政府或行业评鉴单位名称;只是结题或通过鉴定的,填写组织结题或鉴定单位名称。

  (8)“获得时间”:获得奖励的,填写证书落款时间,×年×月。只是结题或通过鉴定的,填写结题或通过鉴定的时间。

  8.“承担临床教学任务情况(含中医师带徒)”:

  “单位名称”:填写委派承担临床教学任务的单位名称。

  “带教内容”:根据实际选填“指导进修医师”、“带教规培学员”、“医学实习生”、“中医师带徒”,带教医学研究生按“医学实习生”一类填写。

  “带教数量(个)”:填写带教学生的数量。

  9.“其他成果”:

  “时间”:根据手术、护理、科普作品完成的时间或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有关部门确认的时间填写。

  “成果名称”:按“手术视频、护理案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科普作品、其他成果”:“名称”填报,比如“手术视频:全髋关节置换术”。

  “作者位次”: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写法,如: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

  “认可机关(单位)”:根据实际填写。

  信息来源日照市卫计委2021年卫生高级职称(副高级)评审材料报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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