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2020年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通知”可知2020年云南卫生高级职称考试申报评审政策要求详情如下:
(一)强化医德医风评价。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强化政治品德和业绩能力双重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核查申报人廉洁自律情况,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本单位推荐人员廉洁自律意见(是否同意申报评审及是否存在影响申报评审的情形,未说明的视为不同意,由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干管权限不在本单位的要商主管部门出具廉洁自律意见,未提供廉洁自律核查情况的视为不符合申报条件,一律不得申报评审。申报人员凡有收受红包、回扣或开单提成行为查实的一年内不得申报;凡有弄虚作假、违反从业行为规范或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近5年内发生一级医疗事故的,一票否决。
(二)贯彻落实向抗疫一线、脱贫攻坚一线和援外专业技术人员倾斜有关政策
1.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0〕8号)、《关于激励关爱广大人才在抗击疫情一线担当作为九条措施》(云组通〔2020〕6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7号)等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含在省内疫情防控一线和援鄂人员)可享受一次如下政策倾斜优惠: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符合申报条件的免于参加实践能力考试,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为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学时;参加援鄂的专业技术人员援助工作经历可视同为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工作经历;对于在抗疫一线(援鄂)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以特殊人才晋升高级职称方式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2020年度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可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年度享受。
2.专业技术人员在脱贫攻坚期间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优先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其参与脱贫攻坚服务年限视同基层服务时间;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业绩贡献可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视同相应等次的业绩成果奖项。
3.根据《关于印发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卫国际发〔2018〕1号)精神,援外医疗队员(1年期及以上)享受如下一次 性优惠政策,可提前1年晋升高级职称,援外期间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晋升的指标,援外时间视同到基层工作时间,对国内继续教育学分不作硬性要求。
(三)将临床实践能力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技术专利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申报人员须提交5份病历材料(复印件)。无病历的,须提交单位说明及2份专题报告,并注明引用的相关原始资料;同时,引入DRGs(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数据,评审专 家根据申报人员DRGs总量,CMI值以及3、4级手术量,门急诊工作量,病案质量等数据和指标;依据《全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标准(试行)》各专业评价要素及评分标准(所有指标来源分别从省DRGs平台或单位调取,申报时须上传所有指标的单位调取数据,评审时主要依据省DRGs平台数据,单位调取数据作为参考),对申报人进行客观评价和量化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