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第一批)抽取材料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皖卫人发〔2019〕153号)和2020年评审工作通知(皖卫人秘〔2020〕280号)要求,2020年申报参加卫生系列高评的人员在申报系统内录入个人申报材料后,通过申报系统随机抽取相应病案或原始资料提交评审。所有申报人员必须按照公布的住院号和专题所附原始资料号提交评审材料,不得更换。
现将2020年高评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抽取结果公布附后(第一批,具体内容见附件)。请各市、各单位及时告知申报人员并做好申报材料收集和报送工作。如申报人员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和当地市卫生健康委或者单位人事部门联系咨询。
第一批公布的相关市请在11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委职称工作办公室。后期将陆续公布其他地市或单位的抽取结果,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一批公布地市名单及抽取内容(淮北、亳州、宿州、滁州、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黄山)
委人事处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 01 淮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