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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卫生高级职称面试温馨提醒

来源: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    2020-11-03   【

2020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面试温馨提醒

  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考试平稳、顺利,根据国家和本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面试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所有考生均需符合疫情防控的健康要求方可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5日左右(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考试前14天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考生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考生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与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所有考生必须签署并提交《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打印面试准考证视同签署个人健康承诺书。

  二、考前14天内尽量不到外省出差、旅游;不出入人群拥挤、通风不良场所;接触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三、进入考场时,主动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现场上交24小时内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彩色打印件,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1米间距。

  四、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的考生,须持有考前7天内定点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方能进入考场。

  五、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且隔离期未满者或考前14天内的入境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开考时有发热(体温≥37.3℃)或有咽痛、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相关症状之一且未经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者,不得参加考试。

  七、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查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考场、试室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场、试室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错峰、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九、考生应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餐馆就餐,错峰就餐,避免扎堆、面对面就餐,就餐时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

  十、因疫情防控要求,面试场地禁止所有非考生(含家属亲戚等)和校外车辆进入。考生寄存行李和手机后,再安检进入大候考室。

  考生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须真实、有效,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不得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应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如因故意瞒报、漏报以上情况后参加考试,造成疫情传播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个人健康承诺书

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

  本人承诺近14天内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未前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未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未前往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本人承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真实、有效,没有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没有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将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配合考试组织方的体温检测等防疫工作,做好自行佩带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如违反承诺,本人将自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并自愿接受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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