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度蚌埠市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抽取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经开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委属及驻蚌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皖卫人发〔2019〕153号)和2020年评审工作通知(皖人社秘〔2020〕90号)及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申报参加蚌埠市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通过随机抽取相应病案或原始资料提交评审。所有申报人员必须按照公布的住院号和专题所附原始资料号提交评审材料,不得更换。
现将蚌埠市2020年度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抽取结果一览表(附件2)公布后,请各县区、各单位及时告知申报人员并做好申报材料收集和报送工作。如申报人员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和当地县区卫生健康委或者单位人事部门联系咨询。
此次公布的相关县区及单位请按照蚌埠市2020年度副高级职称评审抽取资料报送时间安排表(附件1)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并按指定时间报送市卫生健康委313室。请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1.蚌埠市2020年度副高级职称评审抽取资料报送时间安排表
2.蚌埠市2020年度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抽取结果一览表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1:
蚌埠市2020年度副高级职称评审抽取资料报送时 间 安 排 表
序号 |
报送时间 |
单位 |
备注 |
1 |
11月2日上午 |
龙子湖区卫健委 |
请各单位按照时间以单位统一报送。 |
蚌山区卫健委 | |||
禹会区卫健委 | |||
淮上区卫健委 | |||
经开区卫健委 | |||
高新区卫健委 | |||
市妇幼保健院 | |||
市疾控中心 | |||
市第四人民医院 | |||
市第五人民医院 | |||
市中医院 | |||
2 |
11月2日下午 |
市第二人民医院 | |
市第三人民医院 | |||
3 |
11月2日全天 |
市直管二级医疗机构 | |
驻蚌单位 | |||
4 |
11月3日上午 |
市第一人民医院 | |
固镇县卫健委 | |||
5 |
11月3日下午 |
五河县卫健委 | |
6 |
11月4日上午 |
怀远县卫健委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