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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解释

来源:考试网    2020-10-12   【

  根据“广东卫生人才网2020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通知”可知2020年广东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解释详情如下:

  附件2

  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解释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16〕1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经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现就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一、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人员须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连续工作满1年。

  二、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是指取得现资格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到医院等级高于本单位的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进修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连续),进修内容应与申报专业相关。如在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得现资格满3个月后,再流动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视同为已完成进修。

  三、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时所提交的病案分析、专题报告、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等业绩成果材料应均为申报人负责或主持完成的业绩成果。

  四、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只允许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聘用。如已取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到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院升级三级医院后,可按转岗相关要求,直接申报同级别或高一级别非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五、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和基层卫生紧缺专业副高级职称直接认定严格执行“评聘结合”要求,即两者推荐人数之和不得超过单位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高级岗位数,确保落实已取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非基层卫生专业推荐人数,可由申报单位结合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和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确定。

  六、文中所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我省县(市、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县(市、区)级中的三级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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