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与格式
一、政策性审查材料(含目录,装订成一册)
1.政策性审查目录。
2.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含照片页、姓名页、变更注册页等)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现任职务《遵义市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审核表》复印件或工资晋升审批表;基层认定人员需提供《基层认定人员工作年限证明》;非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当年《社保参保缴费凭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中,博士人员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资格的,须提供由各级人社部门下发的聘用文件;且截止2019年12月31日聘用满1年。
5.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遵义市事业单位按岗推荐评聘职称审核情况表》。
6.2019年度卫生专业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7.《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统计表》原件。
8.《贵州省城乡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下乡)情况登记审核表(连续服务)(累计服务)》原件。
9.规定的任职年限内每年度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民营医疗机构申报人员提供用人单位考核证明,且考核证明须经批准其设立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10.职称申报单位现场公示照片
二、申报材料(含目录,装订成一册)
1.申报材料目录。
2.申报材料一:“教学及带教”证明材料
①在任期期间每年为下级专业技术人员讲授专题课的情况:提供每年有代表性的三次授课资料(含教学安排表、学员签到表、授课提纲、课件);②带教(培养)过的初、中级人员或协助指导(培养)过的研究生的情况:提供单位证明(含带教人员名单)。③临床医学、护理学类别中的医师、护师担任专业技术职务期间,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每周(∕每月)次数:提供单位证明及每年有代表性的三次门诊及病房查房记录复印件。
3.申报材料二:病历、技术报告
病历要求:设病床的医疗机构临床类申报人员,须提交本人任现职期间近5年内不同年度主治(持)的原始住院病历复印件5份,病历中应包含疑难(死亡)病案讨论、会诊、抢救记录等内容。
技术报告要求:医疗、卫生、计生等机构中非临床类或不设病床的机构中临床类的申报人员,可不提供病历,但须提供技术报告1份,按论文规定格式书写(字数:副高不少于2500字,正高不少于3000字)。
4.申报材料三:业绩成果
申报人按照医院等级或行政隶属关系对应相应申报评审条件,达到黔人社厅通〔2016〕398号第十六条(副高),第二十四条(正高)相应申报评审条件要求应提供的材料复印件:
①获各类科技奖的,提供有关获奖证书。
②采用“引进、推广新技术”申报应提供的材料:以新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限制类技术和《贵州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中在列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作为业绩成果申报的,除提供该项新技术的申请、公示、鉴定(评估)、验收等相关资料外,还应提供含备案内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未纳入禁止类技术和限制类技术目录的医疗技术,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其他新技术作为业绩成果申报的,提供该项新技术的申请、公示、鉴定(评估)、验收等相关资料,且只限于首次应用于本机构的医疗技术。
③使用“本专业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申报的,提供“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和附图”、“授予专利决定公告”文件和“专利查询证明”。
④ 使用编制“标准(规程、规范)”申报的,提供编制的“标准(规程、规范)”、国家或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关于该编制标准的立项批文及发布公告文件等。
⑤获得党委、政府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表彰的,提供表彰决定及荣誉证书、奖章奖牌等。
⑥入选党委、政府管理的专家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评选的专家的,提供入选批复及专家荣誉证书。
⑦在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提供参加技能竞赛的获奖证书、获奖文件、奖章奖牌等。
⑧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符合申报要求的,提供相应年度的《年度考核优秀证书》。
⑨技术报告、技术总结等被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推广使用的,提供推广使用的“技术报告、技术总结”、主管部门推广使用的文件批复等。
5.申报材料四:学术成果
①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研课题材料:提供获奖证书、结题报告、科研部门立项批文、《项目合同书》等。
②论文、论著材料:提供论文、论著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所在页内容复印件)。
③学术会议交流论文材料:须提供参会文件(邀请函)、论文证书、论文复印件、论文汇编原件等。
④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高等医学院校教材:提供学术、技术著作、教材原件及有关内容复印件(含封面、目录、版记、封底),出版社证明原件。
⑤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中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的:提供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原件及有关内容复印件(含封面、目录、版记、封底),单位提供的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以及该教材或手册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的证明。
⑥乡镇(不含县所在地的城关镇和社区)医疗卫生计生人员正常申报副高级资格的,按评审条件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即:乡镇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论文不作硬性要求,但须提供至少5篇本人撰写的对当地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诊治专题报告(按论文规定格式书写,字数不少于2000字,并经县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6.申报材料五:论文期刊、论著原件
属于北图中文核心期刊的,请在期刊封面粘贴“标签”并标注论文期刊发表时间对应的北图中文核心期刊版本;属于SCI论文的须提供影响因子查新证明。
7.申报材料六:撰写“论文、论著”原始材料
提供撰写论文、论著所涉及的原始材料(临床医学论文要提供三例以上病案;基础学科论文要提供相关的实验数据)。
8.破格申报材料
三、散装材料
1.《遵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A3纸,双面印刷)。
2.《遵义市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评审评价表》一份(A4纸,双面印刷)。
四、申报材料的核实与装袋
1.提交的复印材料均需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认真核实、对照原件的基础上签署验证意见(“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签署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未经核实并签字盖章的材料评审时不予采用。
2.提交的论文须在所发表的期刊目录上划“ ”标明。
3.申报材料统一使用带封扣的牛皮纸质档案袋(竖向开口)包装。下载统一的档案袋封面、档案袋底部和侧面模板填写内容并进行张贴。有多袋申报材料的,应在封面右下角注明“共X袋,第X袋”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