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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组建酒泉市卫生高级职称县以下基层评审委员会批复

来源:甘肃卫健委    2019-03-25   【

关于同意组建酒泉市卫生系列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批复

  甘人社函〔2019〕90号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成立酒泉市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请示》(酒人社﹝2019﹞145号)收悉。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申报资格审核权和评委会管理权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32号)《关于首次开展我省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单独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9〕23号)精神,经研究,同意由你局组建“酒泉市卫生系列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市县以下基层卫生系列医(含中医)、技、护、公共卫生、计生专业副主任医(技、护)师职称。

  评委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评委会人数不得少于19人,评委会专家以基层为主,省市属单位专家不超过30%,除特殊情况外,成员必须由在职专家组成。取消评委会任期制,对组成评委会专家实行动态轮换,每年更换评委数不少于30%,在每年召开评委会前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委更换,不再上报省职改办核准,并做好更换评委材料记录归档,以备核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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