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任职资格评审基本条件
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基本条件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如下:
(一)政治思想条件
1. 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2. 忠诚党的卫生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 积极承担医疗、卫生、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团结协作,学风端正。
(二)学历与专业资历
1. 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在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受聘本专业工作满8年;(2)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受聘本专业工作满7年;(3)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受聘本专业工作满5年;(4)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受聘本专业工作满4年;(5)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受聘本专业工作满2年。
2. 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受聘本专业工作满5年。
3. 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任现职满3年以上;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任现职满5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破格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资历破格不含临床医师类别)。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