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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来源: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07-01   【
内容摘要: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已发布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考前温馨提示,该通知内容详情如下:

关于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职称考试乌海考点考前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

准考证开放打印时间为:6月27日-7月3日。2022年高级职称考试时间为7月2-3日。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平稳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考生均需准备一码一卡,“健康码”和“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当日更新,通过手机查看),现场扫“场所码”;提供48小时(以考试当日为准)内核酸阴性报告和健康承诺书(见附件,自行打印签字),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考试全程佩戴口罩,方可正常参加考试。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进入考试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须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按照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7号)要求:

(一)对从高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市、区)来(返)我市人员(含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并在隔离期第1、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对从中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市、区)来(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并在隔离期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二)对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来(返)我市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地的社区(村)报备,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旗县(市、区)来(返)我市人员(或通信行程码为绿色带*号),需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在公路卡口或“一场两站” 实行“核酸单采+抗原检测(免费)”,抗原检测结果阴性、体温检测正常后予以通行。同时,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3天、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对陆路、航空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五)上述以外低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健康码和通信行程码均无异常人员),需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在公路卡口或“一场两站”进行落地核酸采样,体温检测正常后予以通行。24小时内在自治区其他盟市已做核酸检测的,不再进行检测。

三、考点设在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东街威信大楼五楼(樱花医院北200米)。请各位考生提前一小时熟悉落线,并提前40分钟抵达考点。考点院内禁止考生车辆、考试无关人员及各类社会车辆进入。

四、请考生不要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考点不设置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以免影响考试。

五、2022年高级职称考试《准考证》已发布,请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希望广大考生严格按照温馨提示要求认真落实,以确保顺利参加乌海考点2022年高级职称考试。

祝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完成本人电子健康码的申领,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手套,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考点所在地有其他防疫要求的,以当地发布的防疫政策为准)

二、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所持健康码为非绿码、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以及有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当日考试。

三、考生应认真阅读和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人已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合考试实施过程中的防疫措施,并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名):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承诺时间: 2022年 月 日

原文地址:http://wjw.wu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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