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现将我市2018年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关于报名资格问题。符合《关于印发金华市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金人社发〔2017〕44号)文件中规定的学历、资历等要求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请各单位结合评聘结合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合理使用空缺岗位,引导卫技人员有计划的报名。
2、关于上报材料问题。考生应严格按浙医管中心〔2018〕3号文件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学历材料还需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认证材料)。报名截止后,各单位请上报《2018年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原件一份。
3、关于现场确认问题。本次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金华设考点,义乌卫计委设报名点确认,具体确认时间为1月26日至2月1日(双休日除外),确认结束后考生及时完成网上缴费(截止2月24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地址:义乌市卫计委407室,联系电话:85258123
义乌市卫计委
2018年1月19日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