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将2020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符合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市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和浙江省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105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市卫计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甬社发〔2016〕168号)规定的学历、资历等要求的人员。
二、网上报名。6月5日至6月22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进行网上报名。各单位经办人员务必仔细审核报考人员的申报表,提醒报名人员仔细填写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印章一致;同时要求考生注意上传照片样式,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等。
三、现场确认。6月16日至6月19日期间,携带报名材料至县卫计局报名点(414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见附件。
现场确认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表》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与专业相关所有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按学历由低至高排序);
(4)有效最高学历学信网学历认证备案表;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聘用证书原件、复印件;
(8)报考全科医学专业,提供全科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注:所有材料须完整复印,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由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提交材料时不必另行提交原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按上述材料顺序整理后报至报名点进行审核。
其他考试事项安排以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关于2020年度卫生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医管中心〔2020〕4号)为准。
报考的有关具体问题按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关于印发<2017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具体问题解答>的通知》(浙卫人〔2017〕5号)执行。
请各单位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一旦逾期,我县报名点不再受理。
附件: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20年6月5日
附件: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时间 |
确认单位 | |
2020年6月16日 (星期二) |
上午 |
强蛟、大佳何、疾控、前童、胡陈、桑洲、县中医院 |
下午 |
城关医院、县妇保院 | |
2020年6月17日 (星期三) |
梅林、岔路、一市、黄坛、茶院、越溪、卫校、长街、力洋、急救站、桥头胡、西店、深圳、 | |
2020年6月18日 (星期四) |
县第一医院 | |
2020年6月19日 (星期五) |
其他医疗卫生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