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办人事〔2019〕1号)和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2019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医管中心〔2019〕4号)文件要求,完成2019年度我县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相关工作。请各单位根据通知文件精神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网上报名,同时将报考人员资料收齐初审盖章后交局组织人事科。(备注:县及县以下单位破格申报人员需符合“杭卫计发[2017]231号”文件的破格条件-见附件3)。
我县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2月27日(1天);
请4家县级医院职能科室各派1名工作人员于2月27日上午8:30时至局组织人事科参与资格审核。
地点:县卫计局组织人事科105室;
联系人:邵艳萍,联系电话:64622410。
附件1.《关于2019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医管中心〔2019〕4号)
附件2.《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办人事 2019 1号)
附件3.《杭州市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
附件4.考务文件附件
桐庐县卫计局组织人事科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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