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已发布2021年易门县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通知,该通知内容详情如下:
易门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县卫生监督局、各民营医院(含个体诊所):
根据《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为确保易门县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2.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及城市医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的办法(暂行)>的通知》(云办发〔2003〕33号)及《云南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省级卫生事业单位新聘大专以上毕业生和医务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的通知》(云卫发〔2005〕169 号)关于“凡城市县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住院医师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取得医师资格人员晋升主治医师职称,在晋升职称前必须到基层服务一年”的规定,上述人员参加考试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到基层服务一年的工作经历证明。
3.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按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5.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6.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7.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仍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釆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8.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 2 年。
9.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 4 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10.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11.取得省级合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符合其它相应报名条件,经县(市、区)、州(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可报名参加本专业上一级别考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报名。为了按时向市级提交报名材料,易门县报名点的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7日。个体诊所由县卫生监督局负责通知。
点击进入>>>>中国卫生人才网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报名入口
2.易门县报名点现场确认及缴费截止时间、确认地点:确认时间为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7日(注:考生网上自行报名成功后,仍需持报名材料自行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逾期未经现场确认、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确认地点为县卫生健康局406室。
三、缴费标准
收缴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费仍采取“现场收费”的方式进行,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卫人发〔2019〕37号)规定收取考试费用,每人每科70元。
四、考点现场确认须提交审核材料:
考生可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网址:www.ynwsjsrc.cn),查询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需提交材料目录。(注意:照片请使用相馆规范采集的照片)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历史考生 报名需提交审核材料 | ||||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
报名表 |
1 |
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原件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
基本材料 |
2 |
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查询并打印的《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单》(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
注: |
1.历史考生指上一年度参加考试并且报考专业与本年度报考专业相同; | |||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 )报名 初级(士)考生需提交审核材料 | ||||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
报名表 |
1 |
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原件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
基本材料 |
2 |
身份证(复印件) | ||
3 |
毕业证书(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复印件) | |||
注: |
1.各类证件、证书、成绩单原件须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一起报送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考生本人; | |||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考 初级(师)考生需提交审核材料 | ||||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
报名表 |
1 |
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
基本材料 |
2 |
身份证(复印件) | ||
3 |
毕业证书(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复印件) | |||
资格证书 |
4 |
初级(士)资格证书(复印件) | ||
5 |
报考护理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 |||
6 |
提交现有资格的履职聘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证明材料 |
7 |
因工作原因变更岗位,改报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从事工作岗位证明 | ||
8 |
已享受职称考试省级合格标准,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报考本专业上一级别考试,需由所在卫生院出具在岗证明,经县(市)、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 |||
9 |
民营卫生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注: |
1.各类证件、证书、成绩单原件须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一起报送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考生本人; | |||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 中级考生需提交审核材料 | ||||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
报名表 |
1 |
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原件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
基本材料 |
2 |
身份证(复印件) | ||
3 |
毕业证书(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复印件) | |||
4 |
初级(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
资格证书 |
5 |
报考护理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 ||
6 |
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392专业的考生需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注册证书 | |||
7 |
提交现有资格的履职聘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证明材料 |
8 |
因工作原因变更岗位,改报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从事工作岗位证明 | ||
9 |
已享受职称考试省级合格标准,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报考本专业上一级别考试,需由所在卫生院出具在岗证明,经县(市)、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 |||
10 |
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392专业的考生,需提交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到基层服务一年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 |||
11 |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许可证(加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 |||
12 |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报考中级职称考试。 | |||
13 |
民营卫生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注: |
1.各类证件、证书、成绩单原件须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一起报送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考生本人;
|
五、资格审核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服务工作;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成立资格审核小组,认真审核报考人资格,严格执行初审,并对考生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于2021年1月7日前,将附件2报送易门县卫生健康局党建办406室,如有特殊情况和新问题的单位还必须同时填报附件4至县卫健局党建办。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时间:2021年3月25日起至4月18日
(二)考生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七、考试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0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1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6个专业釆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 月 10、11、 17、18 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八、成绩查询和网上打印成绩单
考试成绩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进行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成绩单,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
九、未尽事项以中国卫生人才网及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所发通知为准。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3.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4.2021年云南考区卫生职业技术资格考试待请示考生申报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
5.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申报材料审核承诺书
6.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参考模板
7.玉溪市2021年卫考报名条件
易门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101 |
药学 |
102 |
中药学 |
103 |
口腔医学技术 |
104 |
放射医学技术 |
105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106 |
病理学技术 |
107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108 |
营养 |
109 |
卫生检验技术 |
110 |
病案信息技术 |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201 |
药学 |
202 |
中药学 |
203 |
护理学 |
204 |
中医护理学 |
205 |
口腔医学技术 |
206 |
放射医学技术 |
207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208 |
病理学技术 |
209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210 |
营养 |
211 |
卫生检验技术 |
212 |
心理治疗 |
213 |
病案信息技术 |
214 |
输血技术 |
215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301 |
全科医学 |
302 |
全科医学(中医类) |
303 |
内科学 |
304 |
心血管内科学 |
305 |
呼吸内科学 |
306 |
消化内科学 |
307 |
肾内科学 |
308 |
神经内科学 |
309 |
内分泌学 |
310 |
血液病学 |
311 |
结核病学 |
312 |
传染病学 |
313 |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
314 |
职业病学 |
315 |
中医内科学 |
316 |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
317 |
普通外科学 |
318 |
骨外科学 |
319 |
胸心外科学 |
320 |
神经外科学 |
321 |
泌尿外科学 |
322 |
小儿外科学 |
323 |
烧伤外科学 |
324 |
整形外科学 |
325 |
中医外科学 |
326 |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
327 |
中医肛肠科学 |
328 |
中医骨伤学 |
329 |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
330 |
妇产科学 |
331 |
中医妇科学 |
332 |
儿科学 |
333 |
中医儿科学 |
334 |
眼科学 |
335 |
中医眼科学 |
336 |
耳鼻咽喉科学 |
337 |
中医耳鼻喉科学 |
338 |
皮肤与性病学 |
339 |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
340 |
精神病学 |
341 |
肿瘤内科学 |
342 |
肿瘤外科学 |
343 |
肿瘤放射治疗学 |
344 |
放射医学 |
345 |
核医学 |
346 |
超声波医学 |
347 |
麻醉学 |
348 |
康复医学 |
349 |
推拿(按摩)学 |
350 |
中医针灸学 |
351 |
病理学 |
352 |
临床医学检验学 |
353 |
口腔医学 |
354 |
口腔内科学 |
355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356 |
口腔修复学 |
357 |
口腔正畸学 |
358 |
疼痛学 |
359 |
重症医学 |
360 |
计划生育 |
361 |
疾病控制 |
362 |
公共卫生 |
363 |
职业卫生 |
364 |
妇幼保健 |
365 |
健康教育 |
366 |
药学 |
367 |
中药学 |
368 |
护理学 |
369 |
内科护理 |
370 |
外科护理 |
371 |
妇产科护理 |
372 |
儿科护理 |
373 |
社区护理 |
374 |
中医护理 |
375 |
口腔医学技术 |
376 |
放射医学技术 |
377 |
核医学技术 |
378 |
超声波医学技术 |
379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380 |
病理学技术 |
381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382 |
营养 |
383 |
理化检验技术 |
384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385 |
消毒技术 |
386 |
心理治疗 |
387 |
心电学技术 |
388 |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
389 |
病案信息技术 |
390 |
输血技术 |
391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392 |
急诊医学 |
附件2
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网报号: 用户名:
验证码: 确认考点:
基 本 情 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日期 |
|
|
| ||
证件类型 |
|
民族 |
|
照 | ||||||
证件编号 |
|
联系方式 |
|
片 | ||||||
报 考 信 息 |
档案号(上一年度考生必填此项) |
| ||||||||
上一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 |
|
报 考 科 目 |
基础知识 |
| ||||||
报考级别 |
|
专业代码 |
|
相关专业知识 |
| |||||
报考专业 |
|
专业知识 |
| |||||||
现有技术资格 |
|
专业实践能力 |
| |||||||
现有技术资格得时间 |
|
执业类别 |
| |||||||
教 育 情 况 |
最高学历 |
|
学位 |
| ||||||
毕业时间 |
|
学制 |
| |||||||
毕业学校 |
|
学校备注 |
| |||||||
毕业专业 |
|
毕业专业备注 |
| |||||||
工 作 情 况 |
单位名称 |
|
单位所属 |
| ||||||
单位性质 |
|
从事本专业年限 |
| |||||||
|
申报人员签名 |
| ||||||||
现场审核人员签名 |
| |||||||||
审 查 意 见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曰 |
考点审査意见 考点负责人章 年 月 日 |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曰 |
备注:①上一年度考试未通过者在报考时须使用上一年度的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②审査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③申报人员须仔细核对此表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日期: 年 月
附件3
考务工作计划表
工作内容 |
工作时间 |
考生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报名,打印《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
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 |
报名点进行考生报名资格现场审核、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现场缴费工作,完成后报送考生材料到考点 |
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2日 |
各报名点提交材料时间 |
1月13日 |
军队考生报名数据交接及上传 |
1月25日-2月1日 |
考点向考区提交《2021年云南考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待请示考生申报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并提交相关考生报名材料 |
1月13日-2月1日 |
考区反馈资格审核意见 |
2月3日前 |
考点提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申报材料审核承诺书》 |
1月13日-2月1日 |
考点登记考生报名信息修改 |
2月6日前 |
考点上缴报名费 |
3月1日前 |
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 |
3月1-8日 |
考点接卷信息、考办设置上报 |
3月10日前 |
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
3月25日-4月18日 |
考点打印军队考生准考证 |
3月26日-4月8日 |
考试专用物品交接 |
4月2-9日 |
考试实施 |
4 月 10、 11、 17、 18 日 |
考点录入违纪考生信息并上报正式文件 |
5月5日前 |
考点数据修正信息上报考区 |
5月5日前 |
网上成绩发布 |
考后两个月 |
附件4
2021年度云南考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待请示考生申报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
单位名称: (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证件编号 |
报考专业及级别 |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及时间 |
初始学历 |
最高学历 |
执业范围 |
单位意见 | ||
学历及毕业时间 |
所学专业 |
学历及毕业时间 |
所学专业 专业 | ||||||||
1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8 |
|
|
|
|
|
|
|
|
|
|
|
填表说明:该表仅汇总各单位在资格审核过程发现的需要请示的新情况、新问题。
附件5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申报材料审核
承诺书
根据考试考务有关文件规定,为确保云南考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积极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工作,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做好服务;
二、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和材料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审核把关;
三、按时完成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四、对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确保在考务管理系统内提交的考生信息符合考试文件要求。
以上要求若未做到,单位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2021年我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人,已经单位审核确认。
承诺单位: (公章)
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6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生
聘用证明
兹证明 同志,身份证号码: , 年 月取得 资格(专业、级别),现聘任职务 (专业、级别),聘期起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履职满 年。 特此证明
审核人(签字): | |
聘用单位审核意见:
聘用情况属实,同意报名。
(公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情况属实,符合报名条件。
(公章) 年 月 日 |
注:聘用证明模版仅供考点参考。
附件6-1
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一年情况证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 ,性别: ,身份证号码: , 年 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年 月聘任为医师,现申请参加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及级别: (中级)。 该同志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基层服务满一年。 特此证明 派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基层单位 意 见 |
年 月 日(公章) |
基层主管 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公章) |
市级主管 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公章) |
附件7
玉溪市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具有合格学历: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3、报考初级(士、师)条件:
①2020年底取得大专、中专毕业学历可报考初级士;
②2020年底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大专学历担任初级士职务满2年以上或中专学历担任初级士职务满5年以上者均可报考初级师。
注: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4、报考中级(主管医、药、护、技师):
凡城市县及县级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住院医师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取得医师资格人员申报中级前必须到基层工作一年。
①2020年底以前取得中专学历:取得执业医师、技师、护师资格,聘任初级师满7年;
②2020年底以前取得大专学历:取得执业医师、技师、护师资格,聘任初级师满6年;
③2020年底以前取得本科学历:取得执业医师、技师、护师资格,聘任初级师满4年;
④2020年底以前取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技师、护师资格,聘任初级师满2年;
⑤2020年底以前取得博士学位:可直接参加考试。
注:1.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许可证(加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2.户籍不在本地的考生需提交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民营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报考中级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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