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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2020年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来源:考试网    2020-12-03   【

  关于做好全市2020年度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以下简称“基卫高”)评审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133号)和《长沙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长卫发〔2020〕3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基卫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基卫高评审机构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加强领导,确保评审质量,成立市基卫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二)成立基卫高评审工作监 督小组。基卫高评审工作监 督小组负责对全市基卫高评审工作进行全 程监 督。

  (三)关于评审委员会

  基卫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基卫高专 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专 家评审委员会由1名主评委和16名评委组成,主评委由市卫健委分管领导(具有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担任,其他评委由市卫健委机关纪委从基卫高评委库中随机抽定。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参评人员

  符合基卫高参评条件并参加了2017-2020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选取最高理论成绩参评。自下年度开始,有效理论成绩为近三年(含评审当年)的考试成绩。

  (二)专业设置

  申报专业详见《长沙市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设置》(附件1),申报专业需与理论考试专业一致。

  (三)参评条件

  参评条件详见《长沙市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附件2)。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须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再报名参评。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报名参评的,成绩无效,费用不予退还,相关责任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参评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相关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须仔细核对申报人员各项信息是否与其提供的证件、证书等原件材料一致,认真审核其学历、资历、专业等是否符合各项规定,并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同意其申报。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协助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要成立群众代表、同行专 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量化评分小组,并制定具体评分方案,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定。量化评分小组须严格按审定的方案和程序进行评分和公示(附件3、4),评分结果由量化评分小组组长、审核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确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由审核人、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

  4. 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报送的参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区县(市)卫健局、人社局进行复审。市职改办对参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评委会对参评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有效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其后取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职称外语证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著作(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本年度基卫高评审的有效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在2020年11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也不接受其参评。

  三、综合评审有关要求

  (一)基卫高评价指标体系中,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占比为评审总成绩的45%,面试评分占比为评审总成绩的30%,用人单位评分占比为评审总成绩的15%,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继续教育、科研成果奖项、行政性综合奖项(县级及以上党政群团)等其他指标评分占比为评审总成绩的10%。

  (二)根据省、市职改办有关文件要求,基卫高正高评审通 过率控制在参评人数的40%以内,副高评审通 过率控制在参评人数的55%以内。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总体评审通 过率正高级职称不低于其总参评人数的30%,副高级职称不低于其总参评人数的45%。

  (三)面试预计12月中旬进行,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参评人员按抽取编号顺序参加面试答辩,评委根据面试答辩情况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作为参评对象的面试成绩。

  (四)经综合评审,获得出席评委数量2/3以上者(含)赞成票的确定为拟通过人员;票数相同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通过。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职称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的《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统计表》为准)可享受如下政策。

  (一)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优先推荐参评。

  (二)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加3分。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可提前一年申报参评高一级职称;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者,还可破格学历(具有医药卫生类大专学历可参评正高级职称)申报高一级职称,且免理论考试和面试直接参加综合评审。

  (三)申报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能力和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在疫情防控一线的表现作为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考量。参加疫情防控经历视同完成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疫情防控一线的病例、总结、报告等可替代论文。

  所有优惠政策适用于参评人员首次申报现有职称的高一级职称。

  五、综合评审基本程序

  (一)召开职称评审全体工作人员会议部署工作,评委、工作人员签订承诺书(责任状);

  (二)评委学习讨论评审量化细则、把握评审量化标准;

  (三)组织面试;

  (四)评委审阅评审材料,评审小组提出评审意见;

  (五)召开综合评审会议,进行实名投票;

  (六)确定评审结果并报市职改办审核;

  (七)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职改办、省卫生系列职改办备案;

  (八)省职改办备案审核,市职改办发文确认。

  六、综合评审工作纪律

  (一)评审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评委报到后即实行封闭管理,不得离开评审地点,一旦离开,不得再参加当次评审。

  (二)全体评委要服从主任评委和学科组长统一安排。评审中若发现有难以处理的问题,须通过学科组长和主任评委报市卫健委职改办和市职改办研究解决。

  (三)评审期间不得接待外来人员,不得接受请客送礼。

  (四)评审过程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拉票、串票。

  (五)评审过程中讨论的问题属于工作秘密,必须严格保密,严禁以任何方式与参评对象联系,不得外传评审信息。

  (六)工作时间内严禁饮酒和开展娱乐活动。

  (七)评审期间评委通讯工具由纪检部门统一保管。确需与外界联系的,经批准使用纪检监察部门指定的通讯工具,严禁跑风漏气。

  (八)自觉执行回避制度,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应当遵守回避原则。

  七、参评材料报送

  (一)各区县(市)于2020年12月9日前将参评材料汇总报送至市计划生育科技服务中心7楼职称考试办公室(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84713522)。申报人员在提交材料时需一 次性提交完整,原则上逾期不予补充。

  (二)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 2018〕224号)规定,基卫高评审费用按每人370元标准收取,任职资格面试费用按每人200元标准收取,共计570元。

  附件:1.长沙市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专业设置

  2.长沙市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

  3.长沙市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评分表

  4.关于2020年度长沙市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有关评分项目的说明

  5.2020年度基卫高职称表格

     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日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1:长沙市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设置.doc

  附件2:长沙市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docx

  附件3:长沙市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评分表.doc

  附件4:关于2020年度长沙市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有关评分项目的说明.docx

  附件5:2020年度基卫高职称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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