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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2020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来源:来源:    2020-12-01   【

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

盐田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 2020 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0 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认真做好传达部署工作。各单位人事干部要认真吃透相关文件精神,掌握申报条件和材料的要求,及时组织好本单位申 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须在 12 月 1 日至 12 月 22 日登录《深圳 市卫 生 系列 高 级 专业 技 术资 格 网 上 申 报 系 统 》,结合纸质申报材料,审核申报人信息和材料,并根据申报材料要求和评审政策规定进行相关处理,于 12 月 22 日(星期二)下午 18:00 时前将网上信息提交至我局。

  二、我局统一受理纸质申报材料的时间为 12 月 23 日(星期三),请各单位务必在当日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请各单位在受理申报人材料时收取评审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按 580 元/人缴纳评审费, 参加答辩的另按 140 元/人缴纳答辩费。申报人上交的费用缴交财政专户,已提交申报评审材料但因不符合要求而被退回的,一律不予退费。评审费上交具体时间待市卫生健康委下发收费通知后另行通知各单位缴费。

  四、申报材料必须由纸袋包装,且质地坚硬,不易破裂。申报人员编号由我局根据申报人数制订编号,各单位只需在申报材料外包装袋的底部标示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资格名称和申报专业(可参照去年申报材料外包装袋的底部标示),并在申报系统下载填写《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纸质材料目录单》张贴于材料袋封面。

  五、所有需扫描上传的材料,均要求彩色扫描并清晰可见。有任何因扫描件无法辨认或其他原因而对评审造成影响的,均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职称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省、市 卫健委的要求把好审核关。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 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在审核申报材料时,申报人 提交的材料是复印件的,审核后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其他需要审核的材料,均须签名盖章,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 谁负责。对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材料,应及时、一 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明确补正截止时间。 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七、盐田区人民医院的申报材料只要是涉及到填写单位名称的地方均一律填写“盐田区人民医院”,不能填写“深圳市第七人民医院”。

  八、请区妇幼保健院将文件转发至我区各街道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附件:深圳市卫生健康委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0 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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