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
评审上报材料目录和要求
一、各区、县(市)、各单位应提交的评审材料
(一)上报评审报告(委托评审书)1 份。
(二)评委会申报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1 份(含电子 版)。
(三)《破格推荐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 表》(需在线填写打印)1 份。
(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 份。
(五)《享受人社厅发〔2020〕23 号文件职称政策的
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1 份(含电子版)。
二、个人应提交的评审材料
(一)基本情况材料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本册材料目录 1 份。
2.真实性保证书 1 份。
3.医德医风鉴定 1 份。
4.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下一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证明、执业医师和执业 护士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 份。
5.为防止申报中的“挂靠”行为,申报材料中需有近三 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1 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可通过浙里办等网站下载。
6.《破格推荐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1 份(需在线填写打印生成)。
7.《专业技术工作实例表》1 份(需在线填写打印生成)。
8.《住院(门诊)病例一览表》1 份(需在线填写打印 生成)。
9.《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推广情况表》1 份 (需在线填写打印生成)。
10.《学术报告讲座情况表》1 份(需在线填写打印生 成)。
11.《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汇总表》(需在线填写打印生成)或《城市医生免基层服务认定表》1 份。
12.《县以下单位申报人员学习进修情况表》1 份。
13.《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情况表》或《护士签约服务工 作情况表》1 份。
14.《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免试申请表》1 份。
15.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限提供 5 篇,含论文数据库查询页及 SCI 收录证明)复印件或专业实践工作经验报告 1 套,并按《综合表》所列次序装订成册。
16.任现职以来的科研及有关获奖证书(证明)复印件各 1 份。
17.个人学术任职材料复印件各 1 份。
18.个人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19.个人其他材料各 1 份。
(二)不装订成册的材料
1.《推荐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 综合表》一式 3 份(A3 纸,需在线填写打印)。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 2 份。
三、上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真实、规范、完整,申报材料中所有需要加盖公章的栏目须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含上传到 申报系统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 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
《真实性保证书》要由审核人签字确认。
(二)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情况由单位负责 审核,相应情况填报在申报系统,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三)2002 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
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认证的《国外 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应材料电子版上传申报系统。
(四)论文、论著不需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复印件,复 印件须复印封面、目录、文章页、封底,SCI 的检索证明贴 在该论文复印件的首页。提供的论文、论著,为非中文类语
言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版译文。同时,论文、专业实践工作 经验报告均需通过申报系统的“论文工作”栏目上传电子版 本。
(五)国内论文须提供在中国知网 、维 普 数 据 库 或 万 方 数 据 库 论文在线查询结果打 印页面,内容应包含论文题目、第一作者名称、作者单位、发表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未被数据库收录的须提供 由杂志社出具的论文真实性证明。县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 报人员提供的未列入省 2012 年版目录的期刊,还需同时附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上的查询证明,并由所在单位人事 部门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并粘贴在杂志封面。
(六)申报材料袋必须为纸袋,质地坚硬,不易破裂, 并在材料袋显著部位标示:区、县(市)名称、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名称、申报资格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