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评审上报材料目录和要求
一、各区、县(市)、各单位应提交的评审材料
(一)上报评审报告(委托评审书)1份。
(二)评委会申报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1份(含电子版)。
(三)《破格推荐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需在线填写打印)1份。
(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份。
(五)《享受人社厅发〔2020〕23号文件职称政策的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含电子版)。
二、个人应提交的评审材料:
(一)基本情况材料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本册材料目录1份。
2.真实性保证书1份。
3.医德医风鉴定1份。
4.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证明、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5.为防止申报中的“挂靠”行为,申报材料中需有近三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可通过浙里办、杭州办事服务、支付宝等APP或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网址: http://wsbs.zjhz.hrss.gov.cn)等网站下载。
6.《破格推荐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1份(需在线填写打印生成)。
7.《专业技术工作实例表》1份(需在线填写打印生成)。
8.《住院(门诊)病例一览表》1份(需在线填写打印生成)。
9.《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推广情况表》1份(需在线填写打印生成)。
10.《学术报告讲座情况表》1份(需在线填写打印生成)。
11.《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汇总表》(需在线填写打印生成)或《城市医生免基层服务认定表》1份。
12.《县以下单位申报人员学习进修情况表》1份。
13.《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情况表》或《护士签约服务工作情况表》1份。
14.《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免试申请表》1份。
15.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限提供5篇,含论文数据库查询页及SCI收录证明)复印件或专业实践工作经验报告1套,并按《综合表》所列次序装订成册。
16.任现职以来的科研及有关获奖证书(证明)复印件各1份。
17.个人学术任职材料复印件各1份。
18.个人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
19.个人其他材料各1份。
(二)不装订成册的材料
1.《推荐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份(A3纸,需在线填写打印)。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三、上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真实、规范、完整,申报材料中所有需要加盖公章的栏目须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含上传到申报系统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真实性保证书》要由审核人签字确认。
(二)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情况由单位负责审核,相应情况填报在申报系统,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三)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scse.edu.cn)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应材料电子版上传申报系统。
(四)论文、论著不需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复印封面、目录、文章页、封底,SCI的检索证明贴在该论文复印件的首页。提供的论文、论著,为非中文类语言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版译文。同时,论文、专业实践工作经验报告均需通过申报系统的“论文工作”栏目上传电子版本。
(五)国内论文须提供在中国知网(http://acad.cnki.net)、维普数据库(http://www.cqvip.com)或万方数据库(http://www.wanfangdata.com.cn)论文在线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内容应包含论文题目、第一作者名称、作者单位、发表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未被数据库收录的须提供由杂志社出具的论文真实性证明。县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提供的未列入省2012年版目录的期刊,还需同时附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上的查询证明,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并粘贴在杂志封面。
(六)申报材料袋必须为纸袋,质地坚硬,不易破裂,并在材料袋显著部位标示:区、县(市)名称、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名称、申报资格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