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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有关要求

来源:考试网    2020-10-13   【

  根据“2020年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通知”可知2020年河南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有关详情如下:

  申报评审材料有关要求

  (一)下列材料不再提交纸质材料,通过平台上传至“补充资料”栏

  1.申报主任(中)医师、副主任(中)医师提交的聘任现职以来到上级医疗机构(或本专业重点专科)进修的证明材料。

  2.根据豫卫人〔1998〕26号、豫卫医〔2009〕22号、豫卫办〔2011〕71号文件规定,属于到农村定期工作选派对象、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派驻人员,提交的《河南省城市医师卫生支农工作鉴定表》(样表见豫卫办〔2011〕71号文件附件)。

  3.企业医院、民办医疗机构等申报人员需在河南工作且满6个月,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

  4.破格申报者提交个人业务自传和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专题报告(应说明申报人符合哪些业绩条件)。

  5.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7〕121号),需提供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二)以下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同时通过平台填报上传

  1.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1)一式4份,分别由用人单位、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资格审核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省卫生健康委分别留存,另1份放至评审材料袋。

  2.《河南省202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简表》(附件2)一式50份,统一用A4纸打印。

  3.申报农村医生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人员提交《农村医生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表》(附件3)一式3份。

  4.业务考试免试申报人员应提交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的《业务考试免试表》。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应提交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享受职称优惠政策申请表》(附件4)。

  5.科技进步奖、成果奖应提供个人获奖证书、表彰文件以及获奖的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6.发明专利应提供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和发明专利授权证书。

  7.任现职期间反映本人工作业绩的论文原件。提交的论文应在《河南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学术期刊参考目录》内(目录请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查询),并提交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网上检索打印页。被SCI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科研部门或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内容包括期刊名称、刊号、发表时间、发表当年影响因子或分区等信息)。以上材料为非中文类语言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版。论文通过平台上传时,只需扫描上传杂志封面、目录、文章及检索页。

  8.病历和专题报告

  (1)病历要求。设病床的临床科室的医师,须提供任现职近5年主治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病历号,由单位随机抽取5份病历号,每年至少抽取1份。申报人按病历号提交相应原始病历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份病历需加上封皮,封皮上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以及病历编号(①-⑤)。

  病历须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一般包含以下几个部分: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出院记录、医嘱等内容。能体现申报者所在职级医生的职责,有申报者的查房、分析、修改和签字等内容,能反映申报者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病历应为原始病历复印件,原始病历指归档病案的全部资料。

  (2)专题报告要求。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非临床科室、其他公共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药、护、技专业技术人员,提交本人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业务工作的专题报告5篇,加盖单位公章。(每年至少1篇,每篇2000字以上)。

  专题报告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标题、立题背景与目的意义、所用材料与方法或具体实施方案、结果、讨论、结论、参考文献、佐证材料、落款。专题报告应书写规范、内容全面、符合要求,佐证材料应真实可靠,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申报的科研成果、专利、获奖及操作或诊疗记录单、报告单等。其中放射医学专业应提交影像诊断报告单;超声医学专业提交超声诊断报告、图文报告;检验专业提供检验报告单、失控分析报告;麻醉专业提交术前、术后随访单、麻醉记录单等;药学类专业提供药学服务(如临床药学专业提供药物用量监测和合理用药评估、用药规范、药品ADR监测分析、院内外用药会诊或疑难病历讨论等)有关材料;护理专业提供查房记录、疑难病历讨论等材料;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各类公共卫生等专业提交的专题报告必须反映申报者本人的工作或贡献,不得为单位或科室的项目或工作总结。以上附件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因单位没有设立申报人员所从事专业的专科病房,或因长期在门诊工作而无法提供病历的申报人员,须提交专题报告。在任职期间内因工作原因有部分时间不管理病房无法提供病历的,从近5年可提供病历年份中随机抽取5份病历,不再额外提供专题报告。符合条件的援外、援疆申报人员可以用近5年的临床工作总结或专题报告代替病历。以上情况须由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9.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业绩表》(附件5)。表格需附佐证材料,包括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以下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不需通过平台上传

  1.通过职称申报系统打印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

  2.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或省直主管部门提供《河南省202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资格审查汇总表》一式3份(格式见附件6,可从职称管理系统导出后编辑),按照全省西医正高、全省西医副高、全省中医正高、全省中医副高、基层正高、基层副高分别打印,按照专业排序。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人员单独汇总。

  (四)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另需提交的材料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和省直单位登陆《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222.143.24.116:8089/),点击医务人员建档立卡-人员基本信息-添加政策-完善职称信息,上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享受职称优惠政策申请表》扫描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还需上传表彰文件扫描件。

  附件:1.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2. 河南省202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简表

  3. 农村医生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表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享受职称优惠政策申请表

  5.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业绩表

  6.河南省202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资格审查汇总表

  7.河南省202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资格审查及评审材料报送安排

  附件1-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2-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简表.docx

  附件3-农村医生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表.docx

  附件4-一线人员享受政策申请表.docx

  附件5-一线医务人员业绩表.docx

  附件6-高级职称评审资格审查汇总表.xls

  附件7-报送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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