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5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卫人发〔2020〕9号,附件1)、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20〕53号)文件精神,近期拟组织长沙市卫生系统2020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申报地点、时间及缴费
(一)申报地点与时间
1.委直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人事档案在湖南人才市场的编外人员除外):根据本单位要求的时间节点,评审材料交至本单位人事部门。
2.人事档案在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的申报人员(委直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除外):评审材料报送至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10楼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大厅6号窗口)。根据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的要求,报送评审材料截止日期为9月11日(周末休息)。
3.人事档案在湖南人才市场的申报人员(含委直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评审材料报送至湖南人才市场(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湖南人才市场2楼13、14号窗口)。根据湖南人才市场的要求,报送评审材料截止日期为9月23日(周末休息)。
4.其他单位及个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评审材料报送至单位所在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人事部门。报送评审材料截止日期为9月18日(周末休息),请以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具体的时间要求为准。咨询电话:
请各位考生根据上述类别,将评审材料按时报送至相应单位;长沙市卫生系列职改办不接收考生个人提交的评审材料。
(二)缴费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 号)有关规定,按 370元/人的标准代收评审费用;另200元/人的面试费用由考生自行上交省厅有关部门。
二、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应成立量化评分小组,并制定具体评分方案,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定。量化评分小组须严格按审定的方案和程序进行评分和公示,评分结果由量化评分小组组长、审核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后,待后期报送评审材料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确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由审核人、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
2.事业单位人员严格按照省、市职改办核准的职数报送材料,一个职数只能申报一个专业,一个专业可以申报多人。严格按照《2020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附件2)准备材料。
3.同时上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事业单位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以下简称专业备案表,限事业单位人员上报)纸质版及电子版。
4.花名册中,需对事业单位人员、非事业单位人员(含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长期三援人员、防疫一线医务人员、机关分流人员单独分册申报。
5.各区县(市)卫健局、委直属单位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区分编制内人员和非编制内人员,分别汇总并录入职称系统,再分别导出后上报市卫生系列职改办。
6. 单位名称以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第一名称为准,而且要与省、市职改办批准的评审岗位职数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7.申报专业名称须与《2020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专业设置和要求》里“专业名称”一致。
8.填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申请表》、《“破格”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申请表》的人员,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9.花名册中,人才人事代理人员工作单位固定格式:单位名称+(**市**县人才人事代理),示例:长沙市**医院(长沙市人才人事代理)、长沙市**医院(长沙市岳麓区人才人事代理)。
10.关于《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单》,委直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携带相关证明资料统一到市人社局专技处审核认定。其他申报人员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到区县(市)人社局专技科审核认定。
11.关于面试时间等信息请及时关注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后续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2020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长沙市卫生系列职改办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