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材料内容及审核要求
网上提交的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清晰正立扫描件或照 片,一项材料在五页以下的上传JPG 格式,同一项材料在五页及以上的应合并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再上传,上传材料
可在线预览。上传的材料的总大小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编辑。 本人须对填写内容和提交材料的清晰度和真实性负
责,不得随意篡改。文字填写与上传图片不一致的,按提 供虚假材料处理。因未按要求上传材料而影响评审的由申 报个人承担责任。
如有姓名等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一致的,由所在单 位出具证明材料,与该扫描件合成一张图片后再行上传。 填报的文字材料及纸质材料原件由单位各管理部门进行审 核。
一、申报个人应提供的材料目录
(一)学历资历等基础信息材料
1、个人手写签字的《诚信承诺书》。
2、所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学历或学位为申报学
历。
3、现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如无法提供资格证书
者须提交任职资格红头文件,并附单位证明材料。转评申 报人员应同时提供下一级任职资格证书。
4、执业证书:申报医师类职称须提供医师执业证,申 报护理类职称须提供护士执业证。申报全科医学专业职称的必须是经过规范化培训或转岗培训,已注册为全科医学的执业医师方可申报。
5、与医疗卫生行业相关的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6、任职期内个人获得的表彰奖励证明材料。仅限政府、 政府部门颁发的奖励,不包括单位获奖、社会组织获奖、
团体获奖、文体获奖,演讲、论文、体育或提案获奖。
(二)专业业绩和技术水平材料
1、医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1) 申报临床、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主任医师:提交本人任现职近3年内主诊治疗的原始完整存档病历 复印件5份(随机抽取)。
申报临床、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副主任医师: 提交本人任现职近3年内主诊治疗的原始完整存档病历复 印件3份(随机抽取)。
所提供病历应真实有效,须为医院病案室存档病历的 打印件或复印件。对原始病历不得修改,不得重新撰写。 其中:患者姓名、地点、身份证号码需采取屏蔽技术进行 屏蔽。各级审核部门要严格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保护患者 隐私。
(2) 申报公共卫生类别主任医师:提供本人任现职近 3年内撰写或参与撰写专题工作报告5份(前2名完成人)。 申报公共卫生类别副主任医师:提供本人任现职近3年
内撰写或参与撰写专题工作报告3份(前2名完成人)。 预防医学专业提供主持或参与处理本专业某次公共卫
生事件的分析报告等;卫生管理专业可提交主持或参与开 展某项卫生管理案例或项目的分析报告等。
2、药类(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
申报主任药师、中药专业主任药师:提供近3年内所在单位医疗管理部门论证、审核的每年5份问题处方的讨论、 处理意见或报告。
申报副主任药师、中药专业主任药师:提供近3年内经 所在单位医疗管理部门论证、审核的每年3份问题处方的讨 论、处理意见或报告。
3、护理类(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
申报主任护师:提供疑难或危重病人的全程护理计划
(从入院到出院或死亡)等,内容包括病史摘要、护理评估
(提供主、客观资料)、护理问题、护理目标、护理措施、 护理评价5份。
申报副主任护师:提供疑难或危重病人的全程护理计划(从入院到出院或死亡)等,内容包括病史摘要、护理评估(提供主、客观资料)、护理问题、护理目标、护理措施、 护理评价3份。
4、技师类(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
申报主任技师:提供近3年内经所在单位医疗管理部门论证、审核的每年5份解决疑难病症讨论、报告分析的材料。
申报副主任技师:提供近3年内经所在单位医疗管理部 门论证、审核的每年3份解决疑难病症讨论、报告分析的材 料。
5、对于不设病床的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等机构临床类申报人员,以及药、护、技类申报人员可不提供病历,但须提供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的专题报告3 份。
专题报告是申报人员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经验和体会,能反映其专业实践能力和水平的书面报告。申报人员应选择本人任现职期间主持开展的,且具有较高代表水平的项目,结合国内外同行的先进技术和经验进行分析、 讨论,参考文献要明确注明出处。
6、申报个人详细描述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包括指导研 究生的数量、担任教学时数(本科生、专科生、见习生) 以及完成情况;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代教任务,学生年度考核及结业考试情况。开展院内外专题讲座、申报继续医学教育课程的情况,包括题目、主要内容、时间、听课人等,并上传教学照片、课件、讲座通知等证明材料。
7、科室获得的外部认证情况证明材料,例如获得重点 专科、护理专科、重点实验室等认证的科室,提供批准文
件、专科特色、个人承担角色等材料。
8、新项目新技术开展情况材料。包括项目简介、开展 时间或例数、使用效果、经济或社会效益等,可参照《新项目新技术开展情况统计表》内容填写。
9、提供其他能够反映个人业绩水平的材料,可上传讲 课PPT、调研报告、危急重症讨论记录、会诊记录、护理讨 论记录等多种形式的材料。
(三)学术科研等材料
1、任现职以来本人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或学术宣讲论 文材料,所有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求上传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 封底以及网络检索页截图,非中文期刊须提供湖北省医学 情报研究所出具的检索报告;会议论文要求上传会议交流 汇编的封面、目录、正文;著作要求上传刊物的封面、封 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内容目录及正文。市卫生健康 委将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申报人提 交的论文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期刊论文代表作及其他论 文合计不超过3篇。
2、任现职以来本人参与的科研项目、专利材料。
科研项目需上传《重大科技成果证书》、《科学技术 成果鉴定证书》或《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发明专利需 上传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并提供科研项目内 容简介、鉴定意见、获奖情况、后期应用情况、产生的社 会效益等方面的材料。
3、任现职以来证明本人学术地位的材料,例如学会任 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杂志编辑等。
(四)其他材料
1、任职期内到上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进修证明材料。
2、任现职以来本人社会贡献材料,例如参与援疆、援 外、援藏、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人员,提供
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
二、单位审核后应提供的材料目录
1、人事部门审核2015-2019年个人年度考核的真实性。
2、人事部门出具本单位年度岗位设置使用情况的证明 材料(附件1),明确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已 使用岗位数,未完成岗位设置的卫生医疗机构按无空岗对待。“双肩挑”人员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
3、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对个人任职期间职业道德、思想 品德、廉洁自律等情况的评价报告书,可参照《申报人员医德医风情况评价报告》(样式六)撰写,也可摘录本单位现有医德医风考核材料中的评价内容。
4、医务部门提供对申报个人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 效率、业务量等方面进行统计或考核的有关表格、数据等材料。
5、单位公示、审核证明材料。申报个人提供的病案、 专题报告、视频、课件等所有材料均需单位各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明确审核内容及审核责任人;本年度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人数、本次正式申报人数、被公示人综合排位, 附三名以上群众代表签字及单位负责人、单位纪检部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加盖相应公章后有效。
6、需从系统中导出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破格人 员资格审查表》逐级盖章审核后提交。
7、需从系统中导出申请转评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转 评(转评晋升)审核表》逐级盖章审核后提交。
8、从系统中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 合一览表》一式5份。
9、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1 份,提交电子版随其他纸质材料一并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