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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牡丹江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详情

来源:考试网    2020-07-31   【

  根据“牡丹江2019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可知2020年牡丹江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详情如下:

  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一)执行标准

  2019 年度牡丹江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执行《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16‟88 号)。

  (二)学历与资历

  1、学历要求(1)凡申报正、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具备《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规定的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药学、护理学、法医学专业相应学历,且与申报专业相符。

  (2)学历(学位)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各种学业证书、专业证书、修业证书、结业证书、委托培训证书等非国民教育证书,

  以及非本专业(包括有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证书,不能作为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

  (3)多层次学历申报人员,如中专、大专、本科,除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最高学历取得前的相应学历证书原件。

  2、资历要求

  (1)申报正、副高级职称,需提供已取得各级别(包括初、中、副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如为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还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申报正、副高级职称人员必须是现专业技术资格被聘在岗 1 年以上。

  (三)专业考试成绩

  2019 年度牡丹江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合格段为 60 分,全科医学专业为 55 分。专业考试合格人员《2019 年

  牡丹江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考试成绩合格单》,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打印并会同市人社局盖章后发放。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7月30日派人到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10309室领取,过期不予发放。

  (四)工作业绩及学术成果提供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具体要求

  见《附件 3》。

  (五)继续教育学分提供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 年审验合格并加盖“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章的《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册》(内附 2016 年至今达标的年度审验登记表)。

  (六)卫生支农

  1、申报通用标准的参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除提供《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工作经历申报表》外,还应提供反映本人基层服务工作的佐证材料(如:基层服务工作时的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课或出诊照片)。

  2.支农服务、援藏、援疆、援外时间可作为基层服务的累计时间。

  3、二级乙等(含二级乙等医院)以下医院及非公立医院有关申报人员,职称晋升前到基层服务时间不作要求。

  4、根据医院科室设置要求,心外科、小儿外科、放疗、核医学等县医院未设置或者非常设诊疗科目,有关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基层医院未开展的项目科室,职称晋升前到基层服务时间不作要求。

  (七)基层人员

  1、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指县级医院、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级职称时,可以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黑人社发„2016‟88 号)文件中的《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基层》标准申报,评审标准按照基层评审标准执行,需填写《基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任职资格申请表》,经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公章。主管部门要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右上角注明“基层”字样。

  2、基层申报人员如按《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通用》申报,申报标准为《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16‟88 号)中《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通用》的要求内容。

  3、基层人员除提供 2019 年审验的《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册》,还应提供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的《进修鉴定表》。

  (八)同级改职

  同级改职人员需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

  (九)在呈报评审材料前,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必须按程序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提交“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数据填报。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向“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申报后,通过《黑龙江事业单位管理平台——个人职称申报》下载打印《2019 年度拟评职称信息确认单》,必须申报人本人签字确认,工作单位盖章确认。(注:如提交错误,请各有关单位联系平台使用技术服务部门退回,联系电话:0451-58976520)。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人员通过《黑龙江事业单位管理平台——个人职称申报》,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并使用 A4打印纸下载反正面打印 1 式 2 份评审表。评审表封页主管部门及代码填写:牡丹江 B02;右上角标明主表和副表,主表附原件、副表附复印件。其中:《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粘贴在主表最后一页,副表粘贴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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