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2019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通知”可知2020年福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详情如下:
申报材料
(一)申报机构应提交的材料
1. 各设区市职改办或省直有关厅(局)职改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一式一份。
2. 《2019年度申报评审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2019年度申报评审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及论文汇总表》一式一份(请用EXCEL制表,并将电子版发至fjwsrc@163.com)。
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申报对象应提交的材料
1.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 《申报评审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明情况表》一式四十份(要求: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
3.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
4.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5. 申报正、副主任医师(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及正、副主任护师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6.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任职资格证书)一式一份及聘任文件(或聘任证书)一式一份。
7. 申报对象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日证明一式一份。
8. 任期内各年度《卫生技术人员年度业务考核登记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登记表》各一式一份。
9. 任期内各年度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凭证各一式一份(其中I类学分和全科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必须提交原件)。
统一使用《福建省继续教育证书(医药类)》,由省、设区市、县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人员按学分要求审核验证。
10. 设区市级综合性和专科医院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的,须提交《福建省卫生技术人员到县或乡卫生机构定期工作鉴定表》和《福建省卫生技术人员到县或乡卫生机构服务登记卡》原件各一式一份。属于文件规定免于下乡定期工作的,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1. 县级(市、区)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医(药、护、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卫生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交《福建省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学习登记表》原件一式一份。
12. 属于住院医师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的,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3. 转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须提交在新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进修培训2年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
14. 获得科技成果奖和荣誉奖的,应附获奖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15. 参加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要求提交一篇任现职以来的业务技术工作总结(内容要求打印,字数不超过2000字)。每份均应附上“参加业务面试和论文鉴定简明情况表”(附件6)一式十份。
16. 提交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或出版学术专著(含译著)原件各一式一份,若属非法刊物的按不符合规定处理。
17. 除县(市)级及以下单位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外,其余正常晋升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交一篇专业学术论文(代表作)进行论文鉴定;不具备规定学历或未满规定任职年限(不含临床医师类别)破格申报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交一篇专业学术论文(代表作)进行论文答辩。提交鉴定或答辩的论文,要双盲复印,将论文目录及正文内容所在页中的作者姓名、单位等信息遮盖后复印(包括中文和外文部分),且不要加盖单位公章,每份均应附上“参加业务面试和论文鉴定简明情况表”(附件6)一式十份。
18.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论文及期刊目录的通知》(闽卫人函〔2016〕62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论文及期刊目录(2017版)的通知》(闽卫人函〔2017〕420号),本次评审对申报对象提交鉴定或答辩的学术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学术论文为外文的,需全文翻译,并以汉译本进行复制比检测。检测工作将委托检测机构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总复制比超过30%(不含30%)的论文不予提交评审。同时应提交用于鉴定或答辩论文的电子版(WORD格式)、期刊原件扫描件电子版(PDF格式)和《参加论文鉴定人员提交材料承诺表》(附件7)。论文电子材料命名格式:花名册编号+单位+姓名+发表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