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卫生资格考试 >> 卫生高级职称 >> 申报评审 >> 2019伊春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2019伊春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来源:考试网    2019-11-14   【

2019伊春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根据“伊春2019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可知2019伊春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一)执行标准

  2019 年全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执行《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16〕88 号)文件。

  (二)学历与资历

  1.学历要求(1)凡申报正、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具备《黑龙江省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规定的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药学、护理学等专业相应学历,且与申报专业相符。

  (2)学历(学位)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各种学业证书、专业证书、修业证书、结业证书、委托培训证书等非国民教育证书,以及非本专业(包括有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证书,不能作为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

  (3)多层次学历申报人员,如中专、大专、本科,需提供各个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资历要求

  (1)申报正、副高级职称,需提供已取得各级别(包括初、中、副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如为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还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申报正、副高级职称人员必须是现专业技术资格被聘在岗 1 年以上。

  (三)专业考试成绩

  (1)2019 年度全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成绩通用标准合格段为 60 分,基层及全科医学专业合格段为 55 分。专业考试合格人员《2019 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由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统一打印并会同市人社局盖章后发放,各申报单位于 2019 年 11 月 10-11 日派人到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领取。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018 年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合格线,因被聘在岗不满 1 年未能参加评审的人员,单位出具书面说明,考试成绩今年有效。

  (四)工作业绩及学术成果

  提供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3。

  (五)继续教育学分

  提供审验合格并加盖“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

  章的《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册》(内附

  2016 年至今达标的年度审验登记表)。

  (六)基层服务工作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 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9〕 27 号)文件“城市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县及以下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累计服务应不少于

  1 年”要求,有关人员申报材料时,除提供《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工作经历申报表》(附件 4)外,还应提供反映本人基层服务工作的佐证材料(如:基层服务工作时的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课或出诊照片)。

  2.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支持基层提升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卫医规发〔2017〕 45 号)文件要求,有关人员申报材料时,除提供《城市卫生支农工作手册》外,还应提供黑龙江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协议书及反映本人支农工作的佐证材料(如: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课或出诊照片)。

  3.支农服务、援藏、援疆、援外时间可作为基层服务的累计时间。援藏、援疆、援外有关人员申报材料时应提供派遣通知。

  4.二级乙等(含二级乙等医院)以下医院及非公立医院有关申报人员,职称晋升前到基层服务时间不作要求。‚根据医院科室设置要求,心外科、小儿外科、放疗、核医学等县级以下医院未设置或者非常设诊疗科目,有关申报人员职称晋升前到基层服务时间不作要求。

  (七)基层人员

  1.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级职称时,可以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黑人社发〔2016〕88 号)文件中的《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基层》申报,评审标准按照基层评审标准执行。

  2.基层申报人员如按《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基层》申报,需填写《基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 5),经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公章。人事部门要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右上角注明“基层”字样。

  (八)同级改职

  同级改职人员需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附件 7 ),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

  (九)在高级职称评审中,申报人员、申报单位、主管部门需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个人用户版本 IP 地址:http://60.219.211.87:8888/pwh/cj.jsp),(部门用户版本的 IP 地址:http://60.219.211.87:8888)录入、审核、上报参评人员信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申报人员按要求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填报、自行下载打印。平台使用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451-58976520。

纠错评论责编:qingqing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