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
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二份(主表粘贴“2019年省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基层申报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右上角注明“基层”字样;同级改职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右上角注明“改职”字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独放在材料袋中。
二、申报人员评审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第一册:
1.各种连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为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如为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籍档案原件;如上述材料均无法提供的,需到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2.各级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定职表》,考试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需提供中级任职资格证书和《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3.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护士证书;
4.事业单位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合同)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原件;
5.申报人员须提供个人签字确认、工作单位盖章确认的《个人信息确认表》;
6.《基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任职资格申请表》、《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原件;
7、《流动人员审查表》原件,本人在事业单位的,应由事业单位出具聘任报告;本人在非公立医院工作,应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所在非公立医院“医疗机构许可证书”的复印件;
8.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工作经历申报表;
9.城市卫生支农工作手册;
10.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册;
11.科研材料。
第二册:
《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绩、学术成果材料目录》,医学文
书或专业技术总结、论文等业绩材料原件。
三、其它要求
1.可用塑料文件夹或硬纸夹等可行方法装订;要采用质地优良的档案袋,避免破损、丢失材料;同时,要准确核对材料目录表与材料袋中的材料。
2.要将以上材料尽量装入一个档案袋中,材料袋底部尽量不要用胶带贴满,留出记号笔可写字的空间。
注:未按上述要求装订的材料,将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