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荆门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政策要求
根据“2019年荆门市卫生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可知2019年度荆门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有如下政策要求
有关政策要求
(一)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各单位在申报时须提供由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出具的《2019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1)。未完成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按无空岗对待,完成岗位设置工作后,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其中高层次人才和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联合选派或市委组织部选派,参加对口援外、援藏、援疆等援助工作半年以上,且在服务期间申报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同时免水平能力测试,在外工作时间可计算为基层服务工作时间,评审时应予以加分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援外医疗队员(1年期及以上)在援外期间及回国1年半内,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量化评审时予以加分。申报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申报本单位主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时应提供相关审批手续,且近五年每年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
我市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聘用人员以及在我市从业的社会流动人员申报评审须经聘用单位推荐、业绩材料在聘用单位公示后,由聘用单位盖章认可,再通过本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提交本人近一年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我市缴纳社保的凭证(单位出具无效)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聘用合同。
在乡镇卫生院、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乡镇血防站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可申报常规评审,也可申报“基卫高”任职资格评审。“基卫高”任职资格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在基层单位聘用时有同等效用。
(二)基层服务、继续教育、水平能力测试等应符合国家、省里有关规定。申报评审的专业,须与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执业类别、水平能力测试专业和级别一致或相近。申报人员现有医师类职称的专业类别与所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不一致的,其现有职称可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依据,但所申报职称的专业类别须与医师资格执业类别相一致。医联体内的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时间可作为基层服务时间。对未如期完成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工作任务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出具虚假证明,一旦发现造假,将追究申报单位和个人责任。
(三)参加全国卫生中级职称考试取得省级合格证的,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正常评审时,应重新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线后,方可申报。考试取得省级合格证并符合“基卫高”申报条件的可申报“基卫高”。
(四)因工作需要,转换专业技术岗位或到新单位工作,须聘任满1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方可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临床(专业)业绩特别突出,临床(专业)或新技术应用上有重大突破,为医疗卫生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规定聘任年限后,经2名正高级同行专家推荐,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市州人社(职改)部门核准后,可以破格申报,破格人员近5年内年度考核需有1次以上优秀等次。
(五)平级转评应在新的岗位上(或取得同级别职称任职资格)满1年以上。医药护技不能逆向转评,通过考试取得的卫生中级职称,在顺向转评时,可不再要求考试取得新岗位中级职称。晋升上一级职务任职资格时,原卫生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原专业岗位业绩不作为晋升依据。高校教师申报评审卫生系列职称的,应先取得主系列职称,并通过国家卫生中级资格考试,逐级申报。
(六)全科医生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农村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业绩突出的,由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优先推荐,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认定的副高级职称仅限于农村基层范围内使用。取得“全科医学”专业正、副高级职称后继续在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
(七)2019年报送论文、科研的要求。在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工作的专业人员,按荆人社〔2019〕10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县(市、区)属卫生健康单位工作的专业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以上。在乡镇级卫生单位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论文不作要求。县(市、区)及以下的申报者应择优报送本人本专业的代表作,县(市、区)及以下的申报者对科研、论著不作要求。非本专业论文、基础性研究论文、短篇、个案报道以及论文发表在影响因子较低的刊物的不计入量化分(详细见市人社局官网发布的《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医学类(部分)参考目录》(以论文发表当年影响因子为准)。
(八)按国家规定必须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护理专业,均应取得相应资格,并在执业地注册。其资格、年限是否符合规定的年限要求,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
(九)关于时间的计算。职称评审中所有涉及时间的计算(含任职资格聘任时间),均按满实足年限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评委会受理材料截止之日。业绩、论文等成果均应是任现职以来所获得。
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全日制”“脱产”字样的,归为全脱产类学历,此类学历人员聘期须减去学习时间(能提供在职证明材料的除外);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在职”“函授”字样的,归为在职类学历,此类人员聘期不受影响。
申报通用医师类职称的专业工作时间从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算起,不含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时间;农村基层类条件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从事专业工作时间可以从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算起。从事专业工作时间为有效执业时间,间断或中止执业时间不计算在内。
(十)任职资格的取得,必须经过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各级审核、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发任职资格文件等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问题,任职资格都将不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