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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资格评审通知

来源: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9-09-03   【

关于做好 2019 年度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2019年度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成都 市、绵阳市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和四川省疾病防控制中心、所属人员,以及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可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四川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四川省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评审条件》(川卫规〔2019〕3号)执行。进修学习和对口支援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进修学习和对口支援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卫办发〔2018〕59号)等文件执行。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四川省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须在9月1日前注册和登录四川卫生人才网(http//www. scwsrc.com),进入“四川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评审结果),并提交申报信息。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信息后,须在评审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和《四川省(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公示)信息表》

  (以下简称《综合信息表》),和其他申报材料原件一起提交人资部审核。凡申报卫生正高级破格申报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专业实践能力答辩。答辩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申报人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临床实践能力等。

  (二)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 (http://wsjkw.sc.gov.cn)和四川卫生人才网(http://www. scwsrc.com)公示10 夭。公示无异议者,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发文公布。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时间安排。

  申报人员需在9月6日前提交所有申报资料至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所有网报提交附件原件均需交至人资部现场审核,并打包所有上传内容电子版交人资部。

  (二)网上填报要求。(所有网报附件均需提供原件审核)

  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证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对口支援证明、进修结业证、继续教育证明、病历、专题报告、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结果等与评审有关的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且本人须对上传材料的清晰度和真实性负责。

  1.申报人员须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须为申报人员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 、视频 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大小为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40-50kb之间。

  2.《评审表》须个人在网络申报填写和提交后下载打印(不得更改)。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按《四川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表》填写,省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按照全科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咽喉、皮肤病与性病、精神卫生、急救医学、康复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病理、医学检验、药学、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19个专业填写。

  3.《综合信息表》须个人在网络申报填写和提交后下载打印(不得更改)。

  4.综合推荐材料由申报人员据实撰写,暂时不进行网上上传,将电子版报送人资部进行修改完善后统一发回上传,主要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内容(字数不超过1500字)。人资部签章后返还本人综合推荐材料,由本人按原件扫描上传 。

  5.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且符合相应申报评审业绩条件的 业绩材料。表彰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科普文章、论 文、科研成果证书等须原件扫描上传。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式文章三部分内容。

  6.进修结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对口支援基层工作自我鉴定及相关证明表》、《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免对口支援登记表》须原件扫描上传 。

  7.继续教育证明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继续医学教育内容应能明确反映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任 现职以来的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等。

  8.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暂时不上传,将电子版报送人资部进行修改完善后统一发回上传,由人资部统一进行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返还本人,本人进行原件扫描上传。

  9、破格申报人员将破格申报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

  (四)报送人资部资料目录及顺序

  1、任职资格评审表(贴照片,本人签字盖手印)电子+纸质

  2、任现职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2篇分开写(电子版打印,1000字左右,结尾签字盖手印)子+纸质

  3、任现职期内必备条件:原件交人资部审核

  副高:本专业代表作2篇(SCI、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其他合法期刊1篇);在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政务微信或正式发行期刊、报刊公开发表本专业科普文章5篇,每篇不少于1200字);(二选一)基卫副高按照川卫规[2019]年3号文件执行。

  正高:本专业论文代表作3篇(SCI、核心期刊论著不少于2篇,其他合法期刊论文1篇);在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政务微信或正式发行期刊、报刊公开发表本专业科普文章8篇,每篇不少于1200字);(二选一)基卫正高按照川卫规[2019]年3号文件执行。

  4、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安排,省市(州)级医疗机构和非深贫县县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我省深贫县连续驻点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5、副高理论考试合格证(成绩单要在人事考试中心盖章)(有效期三年当年、次年、第三年)、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中级或高级资格证)及聘任文件或其他相应资料;并上传原件或盖鲜章复印件。

  6、身份证、资格证、学历、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或护士执业证

  7、继续教育登记手册(任现职以来)本科提交近5年、大专提交近7年、中专提交近9年继续医学教育证明,网上继续教育合格证并盖单位鲜章上传;

  8、提供下基层锻炼服务考核表或免锻炼表;进修学习或免进修学习证明材料(参照2018年文件);

  9、申报信息表

  10、任现职近五年年度考核表,电子+纸质(上传单位盖鲜章的复印件)

  11、离退休人员档案所在单位委托评审函

  12、离退休人员继续从事卫生技术工作证明

  13、装订3份:评审综合信息表(盖章)+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不超过1500字、评分、领导签字、盖公章)

  14、设病床医疗机构临床类申报人员,须提交本人任现职期间主治(持)原始病历复印件三份(近三年不同年度各一份);其他非临床医务人员、技、护人员提供至少两篇不少于2500字较高水平的专题报告。

  15、2019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具体要求条件按照2019年川卫规(3)号文件执行。

  (五)纸质材料报送要求:9月6日前完成报送。

  1. 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A4纸、双面印制。因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

  五、其它事项

  (一)任职时间计算。

  任职时间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二)论文检索。

  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将使用清华大学“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文字复制比一般不应超过30%。检测结果由检测机构直接送交高评委。在国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外国语言类论文,暂不要求复制比检测,但须进行论文检索,外文论文须提供中文译文。

  (三)评审费。

  1.根据《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

  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须缴纳评审费240元;需要答辩

  的人员须缴纳答辩、评审费320元。

  2.申报人员通过省卫生健康委资格审核后,须在2019年10月31日前自行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成功的申报人员,视为 自动放弃申报。不受理现场缴费。申报人员网上缴费成功后 ,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3.网上缴费成功的申报人员 ,可在 2 019 年 11 月 8 日前到省 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开具发票 , 未在规定时间 内开具发票 的,视为 自动放弃发票 。

  ( 四) 申报材料处理。

  凡评审未通过者 ,不再进行复议 ,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 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附件:1. 四川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表

  附件 1四川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专业 目录表.docx 2. 年度考核模板

  附件2度考核证明(2019表).doc 3. 综合推荐材料模板

  附件3单位综合推荐材料.doc 4. 城市卫生技术人对口支援基层工作自我鉴定及相关证明表

  附件4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对口支援基层工作对口支援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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