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宁卫生副高级职称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根据“2019年南宁市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可知2019年南宁卫生副高级职称报评审范围和对象如下:
(一)符合广西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以下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今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可申报:
1.在南宁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
2.在南宁市外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但户口在南宁市或人事档案托管在南宁市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
(二)除已按规定办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人员外,2018年退休的人员不再参加评审。
(三)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得申报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