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延边州2018年度建筑、林业、农业、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答辩的通知
各县(市)人社局、州直相关部门,州属企业及非公经济组织:
根据2018年度全州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将延边州2018年度建筑、林业、农业、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审范围
1、建筑工程专业。延边州所属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工程师)。
2、林业工程专业。延边州所属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林业工程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工程师)。
3、农业系列。延边州所属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农艺师、农艺师)。
4、护理系列。延边州所属卫生医疗事业单位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副主任护师)。
5、副主任医师系列。延边州所属卫生医疗事业单位中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 答辩时间
8月16日(星期五)建筑工程系列答辩。
8月17日(星期六)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护师答辩。
8月18日(星期日)林业工程系列、农业系列答辩。
三、 答辩地点
答辩地点:延边州委党校(地址:延吉市新民北街1500号)。
四、工作要求
1、请参加答辩人员携带准考证(模板见附件2),请自行打印并粘贴小二寸红底免冠照片),于上午7点30分之前入场;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称答辩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一份,且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到职称答辩承诺书背面。
3、答辩采取自述和问答相结合方式进行,每人5分钟,其中自述时间为2分钟。自述部分要注重对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岗位贡献等方面进行自述;答辩部分要根据专家随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4.本次答辩评审将采取现场公布结果的方式,届时各参评人员可在现场查看评审结果。
5、请各县市、州直相关部门收到通知后,尽快通知拟参加答辩人员,确保通知到人无遗漏。
6、答辩地点车位有限,请答辩人员周知。
联系电话:2879055
附件1:答辩人员名单.rar
附件2:准考证模板.doc
附件3:职称答辩承诺书.doc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