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卫生资格考试 >> 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 >> 考试资讯 >> 汕尾2019年药学专业技术资格收尾考试考后在线人工核查的通知

汕尾2019年药学专业技术资格收尾考试考后在线人工核查的通知

来源:汕尾人事考试网    2020-01-18   【

关于2019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收尾考试考后在线人工核查的通知

  2019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收尾考试的成绩已公布,根据《关于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收尾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9〕66号)要求,考后在线人工核查通知如下:

  一、在线核查对象及方式

  核查对象:全科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的考生(附件1)。

  核查方式:成绩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传本人所需提交的考后复核材料,无需到现场提交。考后在线人工核查实行属地管理。

  汕尾市考后复核受理部门: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联系方式:0660-3393252

  二、在线核查时间

  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22日。

  三、核查内容

  报考条件按照原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8〕218号)和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报考条件的函》(粤人函〔2009〕1579号)(附件2)执行,核查需提交材料内容如下:

  1.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位)证书的扫描件各一份。

  2.符合免考初级部分科目的考生除提交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位)外,还须提交驻店药师资格证、驻店药师注册证、驻店药师继续教育证扫描件各一份。

  3.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2条第(1)-(3)款者还需提交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证扫描件一份。

  四、其它事项

  1.该考试在线人工核查实行网上提交复核材料,考生只需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182.92.48.72:82)按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姓名、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登录信息须与考试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

  2.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1. 2019年广东省药学初级、中级收尾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名单(汕尾考区)

  2.报考条件

  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

纠错评论责编:zlq915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