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通知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天津市卫生技术系列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147号)要求,开展2019年度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要求及条件
(一)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技术系列基层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29号)要求,申报我市卫生技术系列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参加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
(二)报考人员须符合《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技术系列基层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29号)、《市人力社保局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天津市卫生技术系列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147号)要求的适用范围、基本条件及学历资历条件;
(三)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21号)要求,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凡不在参加考试范围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方式及考试专业设置
考试时间:2019年8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方式:申报副高级职称须参加专业实践能力科目考试,申报正高级职称须参加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专业理论考试釆取纸笔考试方式,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釆取人机对话方式。
考试专业设置:本年度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考试设11个专业(见考试专业目录),报考人员考试专业需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一致。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5日至8月9日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应报名信息,打印《2019年度天津市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点击进入“天津卫生人才网2019年天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入口
2.报名审核:
(1)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执业资格、执业范围等申报信息。符合申报要求的,在《报名表》上加盖所在单位(及档案存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章,并经所属区卫生健康委、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社保局或市主办部门复核盖章。
(2)由各区卫生健康委人事部门或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统一将《报名表》及申报人员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1张,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交考试中心,确认后进行网上缴费。
3.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相关提示,自行完成网上缴费。考务系统不再支持现场缴费功能。
(2)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19年8月22日24时前,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成功的考生,如需开具所缴考试费发票,可以持本人有效证件于2019年8月26曰到市医学考试中心考评部办理,逾期不再办理开具发票事宜。
(三)中心受理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19年8月19日-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受理地点: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考评部
受理地址:红桥区咸阳北路6号院B座2楼办事大厅。
四、准考证打印
自2019年8月27日上午9: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成绩单打印
报考人员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起,自行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打印考试成绩单。
六、有关事宜
报考人员查询考试相关事宜,可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查询。
七、考试收费标准
按我市有关规定,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
八、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有何问题及时与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或市医学考试中心联系;
2.各级人事部门对上报材料要认真核实,不得弄虚作假,保证上报虚假真实有效。
联系人:苏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58077811
附件下载请点击:
相关热点:
第一时间获取考试相关最新资讯、备考课程辅导,备考题库以及考试相关疑问等等,欢迎加入卫生高级职称考试交流群:927807478 有专业的老师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