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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范围为

来源:来源:焚题库 [2021-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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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项选择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范围为

    A.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报告所有可疑不良反应

    B.上市5年以上的药品报告严重、罕见、新的不良反应

    C.列为重点监测的品种报告罕见不良反应

    D.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报告严重、罕见、新的不良反应

    E.列为重点监测的品种报告所有可疑不良反应

    参考答案:A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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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解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药品生产企业除按第十三条规定报告外,还应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定期汇总表》的形式进行年度汇总后,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对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每年汇总报告一次;对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在首次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届满当年汇总报告一次,以后每5年汇总报告一次。第十六条: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满5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此外,对进口药品发生的不良反应还应进行年度汇总报告,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每年汇总报告一次;满5年的,每5年汇总报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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