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枣庄考区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已经准备就绪,请各单位人事处(部)统一组织人员前来办理。办理时携带资料:
1、领取证书介绍信(见附件1)、领取人身份证、领取的合格人员名单。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贴一寸照片,盖报考时单位公章,如调动工作,盖现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表中“报考资格”填“所报考级别”,“类别”填“所报考专业”,“证书管理号”可通过合格人员名单查询;其他项目按报考时如实填写);
3、准考证(如丢失,则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请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相互转告。以下区(市)、单位将于4月12、13日下发到各区(市)、单位,考生可咨询办理证书有关事项:
市中区人社局3921736
峄城区人社局7799900
山亭区人社局8823511
薛城区人社局4422540
台儿庄区人社局6618351
滕州市人社局5513165
枣庄矿业集团4081345
枣庄市中医医院3068011
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8076115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3699009
枣庄市立医院3288012
枣庄市王开传染病医院5268010
枣庄市口腔医院5115513
报送材料时间:周一至周五
证书领取时间:材料报送后的下周四、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地址:枣庄市光明东路19号(原鲁南人才市场二楼考试中心);电话:0632—3312940。
非枣庄考区考生证书发放事宜请咨询当地人社局考试中心。
特别提醒: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考生应及时办理、领取资格考试证书,五年内无人领取的资格考试证书,将按规定上交国家注册销毁。
附件:
1、领取证书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