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宁人社函〔2021〕229号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我区达到合格标准的人数为5367人,其中:中级合格2115人,初级(师)合格2800人,初级(士)合格452人。以上合格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为2021年4月18日。
合格证书领取可采取现场领取或EMS快递送达两种方式。选择EMS快递送达的考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9月5日,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入“宁夏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栏目,申请证书邮寄。经审核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寄送资格证书,考生可根据短信提示注意查收快递邮件,快递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资费标准为区内13元/件、区外21元/件。逾期未收到证书的考生可自行查询快递投送状态或与邮政EMS管理员联系查询。
选择现场领取的考生自2021年9月13日起,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到报考所在地的市人事考试机构领取资格证书(区直考生在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具体联系电话及地址如下:
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联系电话:(0951)7660000、5555751、5555752。
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信息科技大楼7楼),联系电话:(0952)2012599。
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4号窗口),联系电话:(0953)2033664。
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南侧培训楼四楼),联系电话:(0954)2662806。
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城区文萃南路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联系电话:(0955)7063920。
逾期未领取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证书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的规定处理。
附件: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xpta.com/hgry/2021hgry/202108/t20210830_4887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