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考点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1〕2号)要求,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2年4月9、10、16、17日举行。为确保我市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专业
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选择相应专业进行报考。
(二)考试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9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0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其他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9、10、16、17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二、考试报名与现场确认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21年12月20日-30日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以下简称《考试申报表》,附件2),检查无误后直接打印,并确保打印的申请表内容与在网上填报的最终报名信息一致。
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级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于2022年1月14日-20日期间到所在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2021年12月21日-31日期间,各报名点可根据具体工作安排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考生现场确认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点,报名点设置及咨询电话(见附件3)。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工作有关事项
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的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的《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统计表》为准)。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优惠倾斜政策原则上只享受一次。凡符合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填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优惠政策申请表》(见附件3),并按要求加盖相应的公章。凡未提交此表或公章不全的,不能享受提前一年申报的优惠政策。
四、资格审查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自审,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报名点资格初审,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资格复核、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只有通过资格初审、复核和复审才能被认定为资格审查通过。建立健全报考告知承诺制和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经核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由衡阳考点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取消其相应的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取消,并记入其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4)。
2022年1月7日前进行资格复核和复审工作,相关工作由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报考缴费
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卫生计生行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卫财务发〔2017〕10号)精神,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按每人每科目70元(共4个科目)收取。
湖南考区将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请各报名点做好考生的通知和宣传工作,提醒考生(含历史考生)务必在通过资格审核后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25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 报名点设置及咨询电话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优惠政策申请表》
5.申报专业与医师资格类别执业范围对应表
6.考生资格初审提交材料要求
7.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和程序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
原文地址:https://www.hengyang.gov.cn/hyswjw/xxgk/gzdt/tzgg/20211217/i25689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