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韶山市基层卫生中级职称拟通过人员公示
根据湖南省卫健委、省人社厅《关于确定我省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的通知》(湘卫人发〔2018〕12号)有关规定,我省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当年或上一年度连续两年同一专业、级别四个科目考试成绩在全部达到国家合格线标准的基础上降低5分。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王慧等3人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初审、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审核后符合上述标准,拟确认为基层卫生中级职称,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27日。
如对上述人员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卫健局反映。
联系电话:0731-55682137
韶山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