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办理医师、护理及卫生专业技术相关资格证书的通知
1、请参加2017年全国医师、护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相关证书。
2、州卫计委报名点的合格考生,带身份证原件到恩施市民之家四楼(州卫计委窗口)领取。
3、请需办理2013年、2014年、2015年度护理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合格考生,于每年的5月8日至5月30日(工作日)带身份证原件及2张白底小两寸彩照到恩施市民之家四楼(州卫计委窗口)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718-8262310
恩施州卫计委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