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职称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考生:
湖北省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已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参加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通过国家考试合格线的考生(包括2017和2018两年成绩滚动通过的考生,2017年及以前通过考试者不含在内)。
二、发放方法
(一)证书由“考区→考点→报名点→单位或考生”逐级整体下发,考区和考点不直接受理考生个人领证事宜。考生请先向学校或工作单位咨询领证事宜,单位集中到各报名点领取。湖北考区各考点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 考点为“省直”,且报考单位为省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或省人才服务局的考生,请于即日起到4月20日前,至我中心1216室领取证书。
三、其它事项
(一)每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附带一式两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请领证时一并领取(一份存放于人事档案,一份存放于单位业绩档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领取和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三)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如需他人代领,请代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函,方能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