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湖北考区)考生报考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间及方式
报考专业 |
考试时间 |
考试方式 |
备注 |
药学(士)等111个专业 |
5月25、26日,6月1、2日 |
人机对话 |
以准考证为准 |
护理学(师)等7个专业 |
5月25、26日 |
纸笔 |
准考证打印:5月9日-6月2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专业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
(二)凡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三)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符合此类政策的考生,需提供执业地点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县以下乡镇和社区,不含县)的执业证书,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还要求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
(四)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77号)的文件规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37个贫困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优先聘任中级职称。
(五)自2019年起,增加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代码为392)专业,须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专业。
(六)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
三、报考费用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费收费标准(含上缴国家部分)为70元/人·科。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 网上预报名:1月10日~1月24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按要求填报相关报名信息,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同时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关注“湖北卫生人才”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并缴费。
点击进入>>>>中国卫生人才网2019年湖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2. 单位审核:1月11日~1月25日;
考生所在单位(以工资发放为准)作为报考单位。考生须将有关证书、身份证原件及《申报表》送至报考单位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由单位使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身份并在审核系统提交意见。
未分配湖北平台机构账号的报考单位,由单位集中将考生《申报表》、身份证原件送至相应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身份核验。
灵活就业的社会流动人员报名,由托管其档案的人事代理机构进行报考信息审核,并在《申报表》上加盖公章后,由个人到相应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身份核验。
3. 现场确认:1月15日~2月3日,具体开始和结束时间咨询所在考点;
单位将《申报表》集中送至当地卫生计生委(县及县以上卫生计生局〈委〉均设报名点)以及由当地卫生计生委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五、特别提醒
(一)考生信息(含人事关系)的真实性由考生个人和报考单位负责,提供虚假信息者,考前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考后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对个人和单位进行全省通报或进一步处罚。
(二) 自2020年起,(二) 自2020年起,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09、211)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10、212)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进行滚动,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对应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三)2002年(含)以后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务必准确填写学历编号,以便学信网查询真伪。
(四)考试成绩两年为一个周期滚动,历史考生务必确保档案号与上一年度的档案号一致,否则成绩无法滚动。
(五)考生应使用本人微信号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