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有关问题通知》可知,2021年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如下:
(一)下列材料不再提交纸质材料,通过平台上传至“补充资料”栏
1.申报主任(中)医师、副主任(中)医师提交的聘任现职以来到上级医疗机构(或本专业重点专科)进修的证明材料。
2.根据豫卫医〔2021〕22号文件规定,城市三级医院医师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前必须到县医院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城市二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医师在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前必须到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县级医院的医师(限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类别)申报评审副主任医师需提交完成支农任务的证明。2021年5月前完成支农的提交《河南省城市医师卫生支农工作鉴定表》(样表见豫卫办〔2011〕71号文件附件),2021年6月后完成支农的提交《对口支援工作医师考核表》(样表见豫卫医〔2021〕22号文件附件)。
3.企业医院、民办医疗机构等申报人员需在河南工作且满6个月,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
4.破格申报者提交个人业务自传和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专题报告(应说明申报人符合哪些业绩条件)。
(二)以下材料通过平台上传,同时应提交纸质材料
1.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1)一式4份,分别由用人单位、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资格审核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省卫生健康委分别留存,另1份放至评审材料袋。
2.《河南省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简表》(附件2)一式50份,统一用A3纸打印。
3.申报农村医生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人员提交《农村医生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表》(附件3)一式3份。
4.申请“绿色通道”申报的提交《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申请业务考试免试的提交《业务考试免试表》;申请年限破格的提交《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享受职称优惠政策申请表》(附件4)。
5.科技进步奖、成果奖、科普奖应提供个人获奖证书、表彰文件以及获奖的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6.发明专利应提供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和发明专利授权证书。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提供立项批文、资助项目计划书、结题报告等相关材料。
8.参与研究并形成的省级及以上技术规范或卫生标准,应提供批准公告、标准内容和编制说明。
9.任现职期间反映本人工作业绩的论文原件。提交的论文应在《河南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学术期刊参考目录》内(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查询),并提交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网上检索打印页。被SCI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科研部门或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内容包括期刊名称、刊号、发表时间、发表当年影响因子或分区等信息)。以上材料为非中文类语言的,需提供中文版。论文通过平台上传时,只需扫描上传杂志封面、目录、文章及检索页。
10.病历和专题报告
(1)病历要求。设病床的临床科室的医师,提供任现职近5年主治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病历号,由单位随机抽取5份病历号,每年至少抽取1份。申报人按病历号提交相应原始病历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份病历需加上封皮,封皮上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以及病历编号(①-⑤)。
病历须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一般包含以下几个部分: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出院记录、医嘱等内容。能体现申报者所在职级医生的职责,有申报者的查房、分析、修改和签字等内容,能反映申报者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病历应为原始病历复印件,原始病历指归档病案的全部资料。
(2)专题报告要求。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非临床科室、其他公共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药、护、技专业技术人员,提交本人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业务工作的专题报告5篇,加盖单位公章。(每年至少1篇,每篇2000字以上)。
专题报告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标题、立题背景与目的意义、所用材料与方法或具体实施方案、结果、讨论、结论、参考文献、佐证材料、落款。专题报告应书写规范、内容全面、符合要求,佐证材料应真实可靠,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申报的科研成果、专利、获奖及操作或诊疗记录单、报告单等。其中放射医学专业应提交影像诊断报告单;超声医学专业提交超声诊断报告、图文报告;检验专业提供检验报告单、失控分析报告;麻醉专业提交术前、术后随访单、麻醉记录单等;药学类专业提供药学服务(如临床药学专业提供药物用量监测和合理用药评估、用药规范、药品ADR监测分析、院内外用药会诊或疑难病历讨论等)有关材料;护理专业提供查房记录、疑难病历讨论等材料;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各类公共卫生等专业提交的专题报告必须反映申报者本人的工作或贡献,不得为单位或科室的项目或工作总结。以上附件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因单位没有设立申报人员所从事专业的专科病房,或因长期在门诊工作而无法提供病历的申报人员,提交专题报告。在任职期间内因工作原因有部分时间不管理病房无法提供病历的,从近5年可提供病历年份中随机抽取5份病历,不再额外提供专题报告。符合条件的援外、援疆申报人员可以用援疆、援外期间的临床工作总结或专题报告代替该年度病历。以上情况须由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11.符合能力业绩过渡条件第1条的提交《河南省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代表作鉴定表》(附件5),附相关佐证材料,并由单位组织我省同专业同级及以上3家三级医院权 威主任医(药、护、技)师推荐(申报基层的由单位组织本区域同专业3家二级及以上医院权 威主任医〔药、护、技〕师推荐);公共卫生专业的由3名同专业同级或上级公共卫生机构权 威主任医(技)师推荐。无佐证材料的不予接收。
12.符合能力业绩过渡条件第2条的提交《河南省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代表作鉴定表》(附件5),附佐证材料,并由单位组织我省3名同专业省级及以上三级医院主任医(药、护、技)师推荐;公共卫生专业的由3名同专业省级及以上公共卫生机构权 威主任医(技)师推荐。无佐证材料的不予接收。
(三)以下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不需通过平台上传
1.通过职称申报系统打印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2 份,A3纸双面打印对折。
2.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或省直主管部门提供《河南省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资格审查汇总表》一式3份(格式见附件6,可从职称管理系统导出后编辑),全省西医正高、全省西医副高、全省中医正高、全省中医副高、基层正高、基层副高、乡镇社区正高、乡镇社区副高、农村医生考核认定副高分类汇总,并分别按照单位和专业排序。
(四)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另需提交的材料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和省直单位登陆《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点击医务人员建档立卡-人员基本信息-添加政策-完善职称信息,上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享受职称优惠政策申请表》扫描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还需上传表彰文件扫描件。
附件:1. 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7.河南省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资格审查及评审材料报送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