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卫生职业资格证书
(含护士资格证)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含国家级、省级证书和护士资格证)启动发放工作,现将哈尔滨市考区报名考生领取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8年4月12日至5月11日上午,节假日休息。
二、领取方式
考生采取自愿的原则,可通过三种方式领取证书:
(一)考生到报名所在区、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医院报送材料,代为领取证书。
(二)考生到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1号楼3楼大厅A区窗口自行领取证书。
(三)考生申请委托服务快递邮寄的方式办理。(省级证书不能邮寄)
三、领取要求
考生领取国家级和护士资格证需要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领取省级证书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外,还需要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底色不限)。
(一)代为领取证书。考生到报名所在区、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医院报送材料,申请代为领取证书。区、县(市)考生申报办证材料时,咨询本地人社局确定证书领取时间,并及时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市直各医院考生申报材料后,由医院人事科通知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
(二)自行领取证书。自行领取证书的考生,于2018年4月12日至5月11日上午(节假日休息),到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1号楼3楼大厅A区窗口领取证书。
(三)邮寄领取证书。申请快递邮寄服务的考生,请登录哈尔滨人事考试网点击“证书办理栏目”中的“证书邮寄业务”,并按照《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类)快递邮寄服务的通知》要求,申请快递邮寄领取证书。
四、其他事宜
与卫生国家级、省级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由考生存入人事档案。
哈尔滨市考试中心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