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省人社厅下发到佳木斯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到佳木斯市政府8号楼2楼40号考试中心发证窗口办理。
二、发证时间:2019年3月5日至3月22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三、如需他人代领证书,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准考证丢失的考生,持身份证前往办理,经核实原始存根无误后方可发证。为了提高发证效率,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并在领取证书时出示。
佳木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