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和市直各主管部门及驻保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调整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冀人考发[2022]13号)的有关要求,原定于2022年4月9、10、16、17日实施的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期至7月23、24、26、27、29、30日举行。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我中心对考务工作安排进行了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护理学初级(师,专业代码203)专业采用纸笔作答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7月23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7月24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二)其他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考试形式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7月26、27、29、30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人机对话各专业考试日期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人机对话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22]10号)安排,原定4月9、10、16、17日的考试专业相应调整至7月26、27、29、30日。
二、准考证、签到表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6-30日,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军队卫生人员相关考务工作安排
2022年7月15-21日期间负责打印本地区军队考生准考证,军队单位在考前集体领我中心取准考证。
四、其他
各单位务必认真做好延期考试的组织实施,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要按照省考试中心印发的《2022年6月至7月河北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冀人考发[2022]12号),结合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考点考试疫情防控方案,进一步细化防疫要求,做到预案充分、精准管控,及时防范化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积极服务好考生,做好考试工作的舆情监测,确保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2022年6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s://rsj.baod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