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20〕119号)文件精神,2020年9月17日经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按照申报人员单位所属及评审条件对应等级划分合格线,确定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合格分数线为:
正高:省级60分、市州级60分、县级55分。
副高:省级60分、市州级60分、县级55分、乡镇级50分。
2020年正、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继续实行“考评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除按政策规定可享受免试的申报人员外,评审申报人员均须参加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送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得分,将作为高级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考试成绩当年有效,成绩不对外公布。不合格人员成绩可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向所在考点进行查询。
附件:
1.贵州省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合格人员(贵阳)
2.贵州省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合格人员(遵义)
3.贵州省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合格人员(六盘水)
4.贵州省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合格人员(安顺)
5.贵州省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合格人员(毕节)
6.贵州省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合格人员(铜仁)
7.贵州省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合格人员(黔南)
8.贵州省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合格人员(黔东南)
9.贵州省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合格人员(黔西南)
10.贵州省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合格人员(省直)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