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指导专题
根据““贵州卫健委2019年贵州卫生高级职称考试通知”可知2019年贵州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6日-24日;报名事项详情如下:
相关日程安排 |
相关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5月6-24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考生入口∕网上报名∕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9年贵州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用户注册报名。 2.考点现场确认、考生资格审核。报名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时间5月7日-6月7日。具体报名事宜见《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附件5)。 3.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6月10-14日。 5.准考证打印。7月12-20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完成考试准考证的打印 |
报名要求 |
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全省范围内凡符合申报评审2019年度正、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人员,均须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一)省直考点负责受理在筑的中央驻黔单位、省卫健委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及驻黔部队医疗机构的考生报名和组织考试。非在筑的中央驻黔单位、省卫健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属单位的考生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在所在市(州)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二)省直管县威宁县考生在毕节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仁怀市的考生在遵义考点报名参加考试,贵安新区所辖的考生到安顺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请考生于5月6日-24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线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下载打印《辽宁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一下简称报名表),考生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作为后期评审的数据依据,请考生务必逐项规范、认真填写。《报名表》须经本人签字确认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名资格条件 (一)社会化评审资格报名条件:凡符合省人社厅、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398号)申报条件的均可申请报名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二)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资格报名条件:凡符合《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398号)中有关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报名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三)民营专项评审资格报名条件:凡符合省人社厅、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省民营医疗机构卫生系列专项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350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398号)中有关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报名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四)高层次人才参评资格报名条件:对到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博士,凭学历学位证明和企事业单位聘用材料申请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 其他规定 1.2012至2015年期间取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达到规定年限的,符合申报社会化或民营专项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可申请报名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2.从2016年起取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后,需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必须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合并计算达到规定年限,符合申报社会化或民营专项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申请报名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3.取得“Ⅱ类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符合《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号)要求的,符合申报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条件,可申请报名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4.报考医师、护士专业的,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准入资格,执业注册单位应为现工作单位。 |
资格审查、现场确认 |
考点现场确认、考生资格审核。报名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时间5月7日-6月7日。具体报名事宜见《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附件5)。
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6月10-14日。 考点考区上报考场信息。6月21日前。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后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从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 (二)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书 2.任现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聘任证书 4.护士执业证书(报考护理专业〔正高、副高〕提供)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报考需要医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正高、副高〕提供) 6.身份证 7.博士学位人员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资格的,须提供学位证明和企事业单位聘用材料。 |
费用标准 |
考试收费。各考点考试费收取按照《关于核定我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2〕250号)规定标准执行,考试费每人每次120.00元(含按协议上缴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取的技术服务费部分)。 |
考试时间 |
考试形式和考试日期。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的方式进行,分8个场次考完,考试时间每场次120分钟;考试场次及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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