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南宁市考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委属各单位,中区直驻邕单位、驻邕部队: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卫人技〔2018〕9号)精神,从2019年开始,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提前一年进行,2019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定于2018年7月7日-8日进行,为做好南宁市考点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时间
自2018年5月7日-5月27日。
自2018年5月7日零时起至5月27日24时止,报考人员可
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片,并打印《2019年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5月16日-6月1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现场确认地点
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七楼)。
(四)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2019年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需经考生确认、签字,单位核实并盖章);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需执业资格上岗的,提供相应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负责收集本辖区内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个体医疗机构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报名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统一提交;委属各单位和驻邕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收集本单位报名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统一提交。请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1.5月16日-18日确认单位: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各城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
2.5月21日-23日确认单位:中区直驻邕单位、驻邕部队;
3.5月28日-30日确认单位:各县卫生计生局
(1)5月28日:隆安县、马山县卫生计生局
(2)5月29日:宾阳县、上林县卫生计生局
(3)5月30日:横县卫生计生局
4.5月31日:各单位补送材料;
5.6月1日:考点审核报考数据。
二、考试费用和缴费方式、时间
2019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实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位考生120元。缴费时间为2018年6月9日-19日,逾期不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后因考生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不做退费处理。
三、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考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7月7日-8日,各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准考证的打印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18年6月30日-7月8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入场。
五、其他事宜
1.符合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的破格条件和申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请各单位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考生的申报材料,确保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和规范。对在报名工作中有违纪违规的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2019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nnws.gov.cn)查询。
未尽事宜,请咨询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联系电话:0771-2630909、2613923。
附件: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卫人技[2018]9号)
南宁市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