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江2020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通知”可知2020年阳江卫生高级职称考试资格审核时间是2020年6月13日至18日,详情如下:
网上提交成功后,考生须直接从网上打印一份《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本人签名后连同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提交至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收齐本单位考生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原件,认真审核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具意见及公章,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同意报考的所有考生报名表报送至所在报名点,没有设置报名点的市直单位(包括市直民营医疗单位)送至阳江考点。
报名点审核(2020年6月13日至18日)。
各报名点需在2020年6月18日24:00前完成报名点所有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表相应栏加具意见及公章,并按要求提交至考点。
考点审核(2020年6月19日至24日)。
各考点需在2020年6月24日24:00前完成考点所有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表相应栏加具意见及公章,并按要求将考生报名数据提交至省。
资格审核以考点审核意见为准。考点及所设报名点要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好审核关,对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至考生并进行核实确认。自主评审单位的考生,报名、审核程序相同,可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防疫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2020年度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落实“不见面”服务,实行个人承诺制和网上审核,可以不见面尽量不见面。切实做好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报名点的设置
(一)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相应的报名点报名。我市共有如下报名点:江城区、阳春市、阳东区、阳西县、阳江市人民医院、阳江市中医医院、阳江市妇幼保健院、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阳江市第三人民医院、阳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阳江市市直、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报名点:受理本局直属单位和辖区内社会医疗机构考生的集体报名。
(三)不单独设立报名点的其余市直有关单位的报名人员(选报名点为:阳江市市直),请于6月1~15日由单位人事干部带齐本单位所有报考材料交至考点,地点:阳江市新江北路,阳江市卫生健康局五楼人事科。电话:0662-3180099,联系人:谭芝顺。
(四)报名点上报至考点的材料包括:1.报名系统上审核合格的报考数据已全部提交;2.报考考生花名册;3.考生报名材料(排列顺序须与花名册一致)。
附件3
实践能力考试报名材料要求
根据考试要求,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原件彩色扫描上传以下材料,保证清晰可见、真实有效。
一、个人照片
(一)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二)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三)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
二、有效身份证件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以博士学位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须提供相应专业的博士学位证书。在外省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提交考试申报表、报名表或登记表等佐证材料。
四、执业资格证书
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主任或副主任(中)医师资格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申报的职称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相一致。申报主任或副主任护师的,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注册页。
五、省外资格确认证明
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个人自主来粤创业择业的人员,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须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6号)要求进行确认,如在2020年度考试报名前尚未完成相关确认工作,须提交保证书。
六、承诺书
考生需从考试报名系统下载《实践能力考试考生报名承诺书》,认真阅读且同意作出承诺后,本人签名(黑色签字笔),并填写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七、其他
个人拟报考专业未开考的,可提出申请,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转换系列及转换岗位评审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出的,须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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