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医学情报研究所《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19]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好报考材料审核关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条件,原件和复印件是否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
二、明确报名确认和上交材料时间
(一)确认时间:市局直属有关单位于2019年1月22日前将报名材料送我局审核确认;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及局直属单位报名点于2019年1月25日前完成报名确认工作。
(二)报名点上交材料时间(各报名点需派出一名同志到我局进行集中会审):
1、佛冈县、阳山县(1月28日上午);清新区、清城区(1月28日下午)
2、英德市(1月29日上午);连山县、连南县、连州市(1月29日下午)
3、清远市中医院、清远市妇幼保健院、清远市人民医院(1月28--30日共3天)
请各报名点按以上时间统一在当天上午9点,下午2:30分前将报名相关材料送我局进行集中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三)、确认和上交材料地点:清远市新城清远大厦11楼市卫计局1108室,联系人:张惠芳,电话:3361495。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用后续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有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士级资格证或执助资格证复印件。
2、报名点需打印报名人员名册一份(同时报电子版),送审材料要按名册顺序(中级、师级、士级)排列。
3、个人材料装订顺序:申报表→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聘书、报到证→确认表。
4、报考工作单位名称要与本单位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一致。为方便成绩单、证件发放,民营医疗机构在报名表“工作单位名称”一栏中注明县(市、区)。
5、各报名点对上传相片的报考人员要严格按考生上传相片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核。
联系人:冯顺友,电话:3384230。
附件:
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19]1号)
清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