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请在仓山区报名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非考生本人领取证书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及代领取人身份证),于2018年5月11日前到仓山区卫计局办公室领取资格证书。烦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谢谢。
领取地点:仓山区下渡街道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综合办公楼)716;领取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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