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通知》可知,2021年委直属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3日前。详情如下: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及上级单位人事部门应逐级审核申报材料,重点审核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尤其是反映本人工作量的内容,要求数量精确、本人作用定位准确,还应确保系统中上传的相关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单位审核时,须在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并导出《单位审核意见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提交。审核结束后,各单位须从系统中导出《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公示一览表》(附件5),在本单位范围将申报人情况公示1周。
(二)单位报送材料。
1. 申报评审函1份(应注明本单位申报基本情况)。
2. 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公示一览表》。
(三)报送时间。9月3日前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交叉互审。我司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时组织各直属联系单位熟悉职称工作的同志对申报材料进行交叉复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补充材料要求。交叉互审结束后,将在系统中退回需补充材料人员信息,申报人在系统中修改、补充,单位进行再次审核提交后,不得再次修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